本报讯 一位年仅20岁的武警边防战士在1981年抗洪抢险中英勇牺牲,死后被部队授予三等功,其骨灰由家属安放在家乡呼兰县第一殡仪馆。两年前,烈士家属欲将骨灰迁往烈士陵园时却吃惊地发现,骨灰盒不见了。2003年12月24日,呼兰县法院对此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今年77岁的呼兰白奎镇农民孙长江谈起死去的小儿子孙强,老泪纵横。据介绍,1981年秋天,孙强的家属将其骨灰接回家乡,安放在呼兰县第一殡仪馆。当地政府承诺,孙强的骨灰和其他烈士一样都被安放在一个专门的骨灰存放室内,并永久性免费存放。此后,孙强的
哥哥孙发和家人逢年过节总来殡仪馆祭奠孙强,直到1990年秋天孙发发生车祸前最后一次来。2001年,孙长江了解到,孙强的骨灰可搬迁到呼兰烈士陵园存放。2001年5月,孙发来到呼兰县第一殡仪馆,准备搬迁骨灰。骨灰被变更了存放地点,然而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孙发等人仍未在指定地点找到孙强的骨灰。孙发清晰地记得,骨灰盒外边写有孙强的名字,贴着孙强的黑白相片。当时的呼兰县民政局副局长陆广明得知此事后,亲自拿着孙强照片与烈士家属一同来到现场查找,但仍未找到。当时,有人提出是不是原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张义把骨灰先期拿到烈士陵园了。孙发又找到现任职呼兰县残联的张义,张称记不清了,好像有三四个没名的,可以到现场找找。孙发到烈士陵园查找也没发现。孙发说,面对几个没有照片、姓名的骨灰盒,他很难抱回家。为此,孙发曾多次到县政府部门上访,均未能解决。2003年9月,孙长江以呼兰县第一殡仪馆工作失误造成烈士孙强骨灰失踪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索赔10万元精神安抚费。呼兰县第一殡仪馆认为,孙强的骨灰早在1991年烈士陵园建成时便迁入,并对其进行了更换包装。而孙强家属认为,2001年呼兰县民政局还曾致电其家属,要求搬迁烈士骨灰,由此证明殡仪馆的说法靠不住。
记者从呼兰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张树生处获悉,该案已经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孙强的骨灰盒是否丢失和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本报记者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