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杀人犯曾经梦想当记者 监狱内读完大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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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2:42 信息时报 | |
小甘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 少女杀人犯牢内读完大专 广州中院昨举行大会对614名未成年犯决定减刑和假释 本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杨晓梅)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减刑、假释大会,614名未成年犯获得减刑、假释。据悉,将有过半的未成年 镜头一 14岁女犯曾梦想当记者 1999年7月,年仅14岁女孩甘某因母亲与邻居大婶吵架,一怒之下冲进厨房拿刀冲出,对着大婶就是致命的两刀,大婶倒在血泊中后不治身亡。当年,正读初一的甘某被梅州五华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10年,1999年被移送到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 在记者面前,甘某梳着学生装,很拘谨地坐着,一点也不像是个凶犯。或许是时间太久,小甘讲起“那不堪回首”的往事显得很平静。 “刚进来的时候,我觉得一切都完了,真的很悲观,曾想过自杀,但经过所里队长、干警的循循诱导后,我想通了许多东西,我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处罚,但我不是一辈子就这样“完”了,因为我才判了10年刑,并且还可以减刑,我还有好多的时间去体验多姿多彩的生活”。 说到这里,小甘眼里溢出了光彩。因为在所里表现积极优异,经过两次减刑3年8个月,小甘今天早上被获知明年1月16日就可以刑满出狱了,也就是再过20天后小甘就又成为一个自由人。 记者一边为她高兴,一边忍不住地问她出去后有什么打算,最想做什么工作?“我本来最想做的是记者,因为记者可以经常见到不同的人,去不同的地方,这是我小时候的梦想,但是……我现在已经是被判过刑的人了,记者肯定是做不成了”。说着,小甘眼里的光彩突然暗淡下去,旋又充满希望地说,她想出去继续读书。原来,小甘在牢里就完成了初中3年制教育,并通过了成人大专自考。 镜头二 昔日抢劫现在想读书 在记者采访小甘时,戴着一副眼镜,瘦小斯文的小黄在一旁安静地坐着,记者一直在纳闷这样一个文弱的女孩会犯什么事被关进来,直到与她交谈时才大吃一惊。 14岁的她竟是个抢劫犯,而且是带着人到同学家入户抢劫,并且因为熟悉同学父母,自愿替同伙“望风”。事情发生在1999年,同样的当年小黄只有14岁,抢劫得款2万元,被肇庆市端州区法院判刑6年。 “再过三天我就出狱了,也就是1月1日”,当记者问到出去以后如何走好“下半生的路”时,小黄指着肩上“组长”袖标对记者说,因为表现出色,她得以减刑2年5个月,正好是1月1日—新年就可以出去与家人团圆,“这一天,将是我重新开始新生活的第一天,我出去以后会好好读书找个好工作,让母亲过上好日子,因为母亲与父亲很早就离婚了”。小黄的声音突然变得哽咽。 镜头三 出狱后要帮助死者家属 2000年,中山市16岁的少年阿强与朋友在逛街,突然朋友与他人发生争执,阿强二话没说就冲上去帮忙,结果双双被人打跑,年少气盛的阿强气不过,回去找到一把刀子再杀回来。结果是将人活活打死。阿强最后被法院判刑5年,同时给予死者家属经济补偿十几万元。 尽管如此,在采访的过程中,阿强谈得最多的是3年前那“血腥的一幕”。“真的,当时的情景我一直不能忘怀,犹如历历在目,一条生命就这样在我面前消失了,而他上有老,下有小,失去了男人的家庭是多么的艰难!1月4日,我就要因为减刑出狱了,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被我害得家破人亡的家庭,不管他们是否接受”,阿强的一番话让在座的记者和法官十分欣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