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年状告武汉健民商标侵权索赔100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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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4:11 江南都市报 | |
“我的商标被用在这种药品上”。 原武汉健民集团员工、我省青年谭正标状告武汉健民药业集团涉嫌商标侵权,索赔100万元。2003年12月30日,此案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武汉健民”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 谭正标是都昌籍青年,1998年7月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武汉健民”工作,2003年6月 2003年5月,谭正标通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依法取得了第5类商标注册证,商标为5片花瓣组成的健儿图形。 今年7月,谭正标自行离职回到景德镇居住,意外地在各大药店发现了自己注册的商标被“武汉健民”侵权使用。采访中记者得知,“武汉健民”在5种药品上采用了“健儿图形商标”。 在法庭上,谭正标和代理律师孔忠良认为,“武汉健民”在2003年7月曾经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已经被自己注册商标图案而被驳回后,仍然采用“健儿图形商标”,并且任由药品在市场上流通,给商标注册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谭正标在法庭上向“武汉健民”索赔100万元,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被谭正标列为被告的还有景德镇市种德堂药店和景德镇市医药公司西路大药房。谭正标要求两家药房停止销售有侵权标志的商品,但不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武汉健民”指责原告的商标是剽窃的 “武汉健民”的代理律师在答辩的过程中认为,谭正标是恶人先告状,他曾经担任武汉健民集团营销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经理、董事,在此期间,他剽窃了公司的商标策划机密,从而抢先注册。理由是“健儿图形商标”是“武汉健民”于2001年12月委托上海梅高公司完成的企业新标志。 证人当庭受到威胁 庭审当日,现为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的冯刚耀出庭为谭正标作证时说,自己曾经也是“武汉健民”的员工,在谭正标申请商标注册的前期,原告先后两次要求自己帮忙提意见,而且正是接受了冯刚耀的建议,谭正标才将原本接近于五环标志的图形改成现在的商标式样,并且还将样稿输进了“武汉健民”的电脑中。 在冯刚耀出庭的同时,“武汉健民”的代理律师侯静显得比较激动,表示已经掌握了证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在武汉会有人去找证人,语气有威胁的成分,顿时在法庭上引起了骚动,主审法官数次制止侯律师的发言。 中午休庭时,证人冯刚耀担心会遭到“武汉健民”的伤害,向法院申请保护。 晚上10时,记者与“武汉健民”某部门主任程春方取得联系。程春方表示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集团不会对外宣布什么内容。 记者金其会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