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强送“工读”追踪:校方与家长说法出入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1:51 华商晨报 | |
家长向离家13天的孩子了解在工读学校的生活 2003年12月18日,沈阳市第一四二中学将正在上课的9名“问题学生”强行送至沈阳市工读学校“接受教育”。而此时,家长对此并不知晓。 12月19日,9名学生家长才全部得到工读学校的通知。其中4名学生于当日从工读学校返回一四二中学。 12月19日至25日,工读学校以家长没交管理费为由拒绝5名学生家长看望孩子;12月26日,小锋的家长将500元管理费交给学校,被允许看望小锋,而其他4名学生家长仍被学校拒之门外。 本报2003年12月30日3版以《没有通知家长学生被送去“工读”》 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 沈阳市第一四二中学9名学生在没有通知家长的情况下,被强行送至沈阳市工读学校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上许多读者的强烈反应。 来自工读学校的最新消息,继4名学生被学校接回后,12月31日下午,在工读学校待了14天的5名沈阳第一四二中学的学生经工读学校批准,已被家长接回家中。 稿件见报当天,工读学校的两位校长和工作人员相继来到报社“诉苦”,说学校的名誉因为这篇报道受到了损害。他们认为:工读学校做得没有错。为了尽可能公正地了解工读学校,给校方一个说话的机会,2003年12月31日,记者再次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发现工读学校的说法与家长反映的情况出入很大。 疑点一--家长什么时候得到的通知 工读学校称,在12月18日下午就通知了沈阳第一四二中学的7名学生家长。12月18日晚,又通知了第8名学生家的亲属;因为学生家里电话无人接听,第9名学生家长是在19日早晨才通知到的。 来自一四二中学9名家长的说法,在家长中,15岁初三学生小文家里并没有电话,19日早晨7点多,小文的大姨接到工读学校的电话后,立刻告诉了小文的母亲。另外,13岁的小丽的母亲18日一直在家,但并没有接到工读学校打来的电话。 疑点二--500元管理费工读学校收没收 工读学校称,根本没有收过任何学生家长交的500元管理费,更谈不上所谓的3000元保证金。在校学生除了交住宿费、学杂费、伙食费等费用外,家长不需再交任何费用就可以自由看望学生。 据一四二中学5位家长中的小锋母亲介绍,在12月26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她在工读学校二楼的教导处,在以“只有交了500元管理费才可以看望学生”的要求下,将500元钱交给了工读学校的教导主任,但当时并没有给她开任何收据。只看见教导主任拿出个红本,上面写着许多学生的名字,在小锋的名字后面画了个勾。以后小锋母亲再到工读学校看望小锋,只要和二楼的教导主任打个招呼就可以。 12月29日上午,小丽年仅70岁的姥姥和小锋的母亲一起到工读学校看望学生。小丽的姥姥哀求班主任让她见见外孙女,但被班主任以没有交管理费为由断然拒绝。而此时,交了钱的小锋的母亲正在和小锋在走廊交谈。 另外4名家长证实,从12月19日到30日,一共12天,他们曾几次去工读学校看望4名学生,但都被以没交管理费为由拒绝了。 疑点三--学校有没有权力“先送后通知” 工读学校和一四二中学都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务全书》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的规定,只要学生有三十四条规定中的一条“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所在学校就可以提出申请,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就有权力先把学生送到工读学校,然后再通知学生家长。两学校都称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 针对此事,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却表示,家长将自己的孩子交付给学校以后,学校与家长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如果中途(非违法犯罪原因)学校要变更合同的主体,学校必须经另一方的同意,即一四二中学不想再做义务方,而让工读学校做义务方,将9名学生送到工读学校,必须事先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另外,杨律师表示,根据1999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三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这里有个前提,就是说,学校可以提出申请,再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把学生送到工读学校,但这是在事先通知未成年学生家长前提下的结果。没有家长的相互配合,学校单方提出申请,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们是市直属单位,在全国88所工读学校中我们是个大校,获得过教育部的表彰。”工读学校吴副校长说。 工读学校到底是处于成长期的“问题孩子”改造的天堂,还是对其成长并无益处的经历? 本报开通热线(024)86206598希望社会各界发表意见。 本报记者 姚远 五个孩子的13天非自由生活 “在这个学校里,窗户上有铁网,走廊里还有铁栏杆,楼下的围墙3米多,上面还有电网。就算跑出去了,教导处也得上各派出所抓!……” 这段话摘自沈阳市工读学校三年一班小文2003年12月18日的日记。小文今年15岁,12月18日之前,他是沈阳市一四二中学初三学生,2003年12月18日,他的学生身份前多了一个专属名词———工读。 和小文在同一天经历了身份变更的还有小丽、小辉、小锋和小雷4名年龄相仿的初二初三学生,5人被送往沈阳市工读学校。 在度过了13个白天,12个夜晚之后,12月31日5个人被允许回家过元旦。 扣到10分不能回家 “从教室到寝室一路上到处是上锁的铁门。”这是小丽、小辉对学校的第一印象。 “女生寝室4张床3个人住,学校一共就3个女生。别说话,值班老师就住隔壁,通过中间的窗户什么都能看见。”这是老生的告诫。 第二天,“好心老生”放假回家了。小丽、小辉便开始小心翼翼摸索着里面的各种规矩。 “就怕被扣分,扣到10分就没有假了,没有假就不能回家。”13天里,会不会被扣分一直是俩人最紧张的事,“每个星期都有一堂行为评价课,我们都有一个自检手册,上评价课时先自己说有多少分,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差。然后由同学互评,老师再总结。老师会记录这些评价,周末是否够条件回家,全取决于自己每天的表现。” “刚进来时,我们也不知道整理内务、扫厕所的标准,老被扣分,一共被扣了10分多。后来就好了,现在我们扫的厕所干净得像宾馆的。”她们对自己的进步很满意。 初二年级上初三课 “别想跑,跑也跑不出去。老师经常这样说。刚来时我们一直哭,老师就说:‘又不是幼儿园,哭什么。’我妈来看我时进不来,在楼下喊,我就隔着带铁罩的窗户向我妈招手,老师不让,还说:‘这又不是监狱,看什么看。’”小丽、小辉至今对老师心存畏惧。 “我们原上初二年级,被安排在三年级上课,来时没带课本,老师借我们一本老版的初三物理,看不懂。在活动室上体育课,大家踢毽,不踢就坐着。”小丽、小辉回忆。 头被老生打出了血 “和我们相比她们很幸运,毕竟没有挨过打。我们3个男的都被打过,我最重。”小文说。 “12月28日白天,同寝室的老生向小雷借书,小雷没借。6点多我和小雷上厕所时那两个老生跟进来,上来就给小雷两个耳光。晚上10点多,我和小雷正要睡觉,那两个老生上来就打,先是用木板,后来用皮带头抽。打在眉毛上,血一下就出来,我跑到厕所冲,后来用手捂了一宿。第二天肿得老高,老师问时我照他们要求的说是自己撞的,学校有规定,不管谁打谁,打架的都挨罚。又过了一天,我疼得实在受不了,就向老师坦白了打架的事,老师把我领到医务室贴了块创可贴。”小文讲述了被打经过。 “我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进步了许多。我想我出去时是一个没有缺点的人。是一个合格的人,”这是小文12月23日的日记,和他12月18日的日记大相径庭。他这篇日记被老师加了10分。 “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在工读学校上过学,不想回去。”这是5个孩子共同的想法。 本报记者 段芳宇 调查·资料--关于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是从20世纪50年代时的前苏联“高尔基工学园”引进的概念。前苏联的工学园主要是收养二战之后的流浪儿。中国赋予了工读新的意义并延用至今。 1955年7月北京海淀区成立了我国第一所工读学校,随后上海、沈阳、重庆市相继建立了工读学校。 50年来,工读学校经历了两个阶段,同时也扮演着两种社会角色:第一个阶段是为政治服务,培养目标是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第二个阶段,也就是现阶段,把工读学校定位为“义务教育的补充”,主管部门对工读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主要看升学率和学生进入社会后的犯罪率。 沈阳工读学校有40多年的历史,刚开始每个区一个,1987年各区的工读学校合并为男工读、女工读,即一工读、二工读。1996年,一二工读合并后定名为沈阳市工读学校。 目前,沈阳市工读学校有54名老师,初二初三两个班,在校生35人,78名校外生。市财政负责学校老师的工资,设备更新所需的费用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除此之外,老师值班费、学生的伙食补助费等费用都要由学校自行解决。 据了解,每个学期需要的15万元值班费和10万元学生伙食补助费让学校很为难。 摄影 蔡敏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