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都一超市荒唐规定:下班回家先搜身(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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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5:01 天府早报 | |
这超市规定:员工下班回家先搜身 “天天下班要搜身,上趟厕所也要被搜身。”昨(5)日,因不愿看到以前的同事再继续受到人格侮辱,已从一超市辞职的刘敏(化名)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希望得到有关部门重视。 现场--排队搜身 昨日下午1时,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新都大丰镇黄花街爱家超市一分店,10多名员 两员工诧异地看着记者,低头不语。在记者再三保证不透露其姓名后,两人才神情紧张地点了点头,微动嘴唇:“马上就开始了,你注意看嘛。” 这时,店内一半员工已脱下工作服,换上自己的衣服,提着口袋来到店门口一字排开。记者来到靠外的一排货架,从缝隙中看到,一穿粉色外套的女子将双手举起,另一位白衣女子对她的上衣口袋进行了搜查,然后又拍了拍她的下身,直到检查完她随身携带的纸袋,才让其离开。接下来的四五名员工被相继搜身。 对话--这是规定 排队的员工走完后,白衣女子收拾好自己的物品,站到一个50多岁、穿花格棉衣的老太婆身前,抬高双手接受检查。白衣女子被检查完后,店内又走出一位女员工,“哎呀!还有一个。”太婆一边说,一边上前将其拦下检查。 记者拿着挑选的食品来到收银台结账,装作好奇地对收银员说:“你们这儿还要搜身嗦?” “就是,我们这儿有规定,所有员工下班都要进行‘服检’,不然东西掉了咋办?” “听说你们有3家分店,难道每家都要搜?” “是噻。” “哪个负责搜呢?”“每组的小组长。”“穿花格棉衣的老太婆是你们的老板?”“是我们老板的丈母娘。” 得知站在收银员旁边的女子是组长,负责这组下班时搜身,记者就问她:“有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在侵权?”该女子连连摇头,“不知道,不知道。”见记者问个不停,她有些不耐烦了。 这时,老板的丈母娘换完零钱回来,承认员工说的话“是事实”。 记者表露身份,并要求见老板时,员工都称老板去了郫县,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老板的任何联系方式。 员工:怕丢饭碗 “她们搜身时,比拿针扎我还难受。”刘敏说,一个月前,她应聘到这家超市当营业员,下班了,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出店门时,却被人拦了回来,要求检查她的东西。 “我又不是小偷,为什么检查?”刘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与组长争论,可站在旁边的同事却拉了拉她的衣角,小声劝道:“算了,算了,摸一下又不少块肉。” 上班一个月,刘敏每天都会遭到搜身,甚至连到隔壁上趟厕所全身也会被搜一遍,为了不被搜身,有时她只能憋着。不堪忍受的刘敏毅然辞去工作,可面对不敢开口的同事,她感到心寒。 “我们咋敢开腔嘛,工作都要耍脱。”在大丰镇三元大道的另一家爱家超市三分店,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营业员,对此她们表现出无奈。 一小部分员工说,对于这种行为,她们早已习惯了,觉得无所谓。 新都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廖队长得知此事后十分重视,他表示将立即派人和大丰镇派出所一起调查处理。 律师:行为侵权 四川成都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的宋建明律师说,根据有关法规,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搜身权,爱家超市搜身的做法是对员工的侵权行为,对人格的一种侮辱。员工们一直默认,是因为她们认为生存比人格受辱更重要,害怕丢掉工作。 天府早报 早报记者沈芳/文华晓峰/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