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建房者将一套房卖两家人 这房到底该谁住?(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8:26 CCTV《生活》


狱中的建筑商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文中提到的房子


  我们老百姓买一套房子,也许会花上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可要是有人告诉你,你花钱买的房子却不一定会属于你,你又会怎么想呢?河南的靳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央视《生活》栏目关注了此事:

  这一天,靳先生今天又来看自己买的房子了,说是来看房子,其实靳先生也知道,自己来最多也只能看看房子外面的这两道门,他是进不了房的。因为他的钥匙只能打开外面
这层门,而打不开里面的这层。里面的门钥匙是一名叫潘国瑞的人拿着。

  原来,还有一家叫潘国瑞的住户也买了靳先生买的这套房子,同一套房两家人住,谁也不让谁,最后只好是各拿一把房门钥匙,谁也别住!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靳先生告诉《生活》记者,这座商品楼是2000年开始建的,楼体竣工后,开发商徐林一直拖欠建筑商付名义的工程款,眼看讨要工程款要不回来了,付名义干脆想了一招,2001年春天,他当街挂起了横幅,开始卖房子。结果,一些不知内情的市民还真就买了这些房子,并且和建筑商付名义签订了买卖合同。当初,付名义承诺,他不拿办理房产证的这个钱,但是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一切手续他来办理。

  没多久,从建筑商付名义手中买了房子的住户开始装修,但是,建筑商付名义却一直没有帮助住户办理有关的房产手续,住户们也办不了房产证。

  而就在同一时间,开发商徐林也开始卖这些房子,并且办下了房子的产权证。

  就在从建筑商手里买了房子的住户们装修完毕准备安居乐业的时候,从开发商手中买了房子的购房者拿着房产证也来到了这里。这一下,混乱的局面出现了:建筑商手里买房的无证户和从开发商那儿买到房子的有证户为了住进同一套房子开始了一场长时间的争夺,许多家具和生活用品被扔在了马路上,争夺的结果是,大多数无证户搬出了自己已经装修好的家。还有少数这样的情况,就像李女士,就合别人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她说,卫生间、厨房都是合伙用,很不方便,两个女士放学回来根本不敢关门,成天开着门过日子,一下班就揪心,根本就不想回家。

  最终,与别人合住的李女士一家不得不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自己曾经装修的现在却让她伤心的房子,在外面租房子住。

  和李女士一样,从建筑商那里买了房的无证户,大都只能在外面租房子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花了多年积蓄又装修好的房子被别人住着。

  然而,受害的不只是从建筑商手里买房的人,从开发商手里买了房子也拿到了房产证的李大爷,到现在连新房里是什么样子还都不知道呢。

  李大爷从部队退伍回来,攒了一辈子的钱,就买了这个房子,但是几年来他曾多次来到自己买的这套房子里,想进去看一眼,可是却从来没有人给开过门,钱花了,新房却住不上,现在,三年过去了,李大爷一家还是挤在这间又暗又潮的屋子里。

  这一套房,两家卖,结果不管是从建筑商手里买房的人,还是从开发商手里买房的人,都是花了钱却没房住。现在,这些被卖了两次的房子大部分还在空着。那究竟谁应该是房子的主人?这样的荒唐事又是怎么发生的呢?

  《生活》记者来到了辉县市工商局,想了解一些开发商徐林的情况。在这里我们查遍了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档案,没有看到开发商徐林的公司名称。辉县市工商局注册科科长告诉记者,徐林在工商局没有登记注册,工商局没有颁发给他营业执照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的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等相应的条件,而开发商徐林既没有公司名称也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个人竟然能够开发房地产!记者随后在辉县房产局和政府法制办的调查证实,徐林开发的商品楼除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外,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其它手续比如土地使用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等都不具备,并且,辉县市建设局质量检测站副站长韩新生也告诉我们,整座商品楼到现在也还没有竣工验收。

  不具备资质的开发商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居然从房管局办理了住户的房产证,他是怎么办下来的呢?记者来到了辉县市房管局,找到了专门负责审核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和颁发房产证的产权处,辉县市房管局产权监理处处长李跃中告诉《生活》记者,办房产证需要土地手续、建设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但从档案上看,开发商徐林都没有提供,但就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主管局长就批准给徐林办理了房产证。

  在辉县市房管局的档案室,我们查到了当时批准给开发商徐林办理房产证的主管副局长王玉军,于是我们又找到了王玉军的副局长的办公室。在办公室,记者遇到了王玉军,但他说,他不了解情况。

  后来记者了解到,由于违反程序,批准为开发商徐林办理房产证的王玉军,已经被辉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辉县市法院刑事庭审判员王顺亮告诉我们,根据检察院提供的公诉材料,经调查辉县市房管局副局长王玉军,因为违反规定为开发商办理房产手续,导致一房卖二主,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期四个月执行)。

  现在,无论是从开发商那里买房的人还是从建筑商那里买房的人,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到底谁才能住上房子。几年来,大家都在各说各的理,那这件事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我们在2002年辉县市政府做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中看到了这样的处理意见:辉县市房管局违反程序给徐林颁发房产证,使不合法的房产合法化,导致了开发商与建筑商同时卖房,造成了一场大的不安定因素,主要责任在徐林。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失误,监管不利,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应予检查。在信访查处意见的最后写到“注销该商品楼房的房产证”。

  遵从市政府的信访意见,辉县市房管局在2002年年末以“给徐林所办理的房产证不合法为由”下达了注销房产证的决定。

  这一决定一作出,几十户有房产证的住户心里着了急,他们的房产证上盖的是辉县人民政府的大印。他们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房管局所做的注销房产证的决定。辉县市房管局后来也觉得,作为房管局,他们不能注销由政府签发的房产证,所以,房管局撤销了注销房产证的决定。但是,辉县市房管局产权监理处处长李跃中告诉记者,最终,还会以政府的名义注销房产证的。

  到时候,两边的购房者都会成为无证户,问题将如何解决呢,辉县市政府城市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武庆雷告诉《生活》记者,辉县市政府已经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商量解决这件事。他说,不能让老百姓吃亏,要不然就住房要不然就拿钱,这就是政府的态度。

  现在,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开发商徐林因为一房多卖涉嫌诈骗,被关押在新乡县看守所,而事件的另一位直接责任人建筑商付名义因为无权卖房而擅自卖房涉嫌诈骗已经被关押,在获嘉县看守所,在看守所,付名义对记者说,他在里面心里总是不踏实,买房的人上了他的当,他上了开发商徐林的当,他现在觉得对不起那些花一辈子积蓄买房子的人。

  看完了我们今天的节目,不知道你有什么感觉,一个没有资格的开发商居然开发了一幢商品楼,没有合法手续,却能拿到盖着人民政府大印的房产证。我们都知道,开发商品房是有着一套严格的程序的,这里面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也绝不会是一家两家,发生在河南辉县的这桩看似荒唐的事能够成为现实,又到底是因为什么呢?难道说,所有的监管都失效了吗?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生活》栏目将继续关注。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