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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愚公”义务修路变要钱修路颇受争议(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1:5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当地政府部门为董某修建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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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金报记者 刘渐飞 郑志方 通讯员 武新 陶火应

  提要:

  他曾倾家荡产自费修了一条长达14公里的公路,结束了当地海拔最高的村庄肩挑背扛的历史。有媒体称,“他由村里的首富,变成‘首穷’。”此后,他曾被誉为“当代愚公
”。政府曾奖给他一台拖拉机和5万元钱。

  他今年49岁,武汉市新洲区徐古镇农民。

  然而,时至今日,这名昔日的先进典型却成了当地有争议的人物。当地干部说他“由义务修路变成要钱修路,性质完全变了”;有群众甚至评价他“以名取利”……带着种种疑惑,记者专程赶赴新洲采访。

  倾家荡产修下“致富路”

  徐古镇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东北角,距新洲城区20多公里。从徐古镇驱车走十多公里的山路就到了将军山村。将军山村因在将军山山腰而得名,与麻城、罗田、红安等县市交界。将军山海拔675米,阻断徐古镇通往黄冈的出路。此前曾有一条简易公路,但太窄,加上年久失修,人车通行极为困难。

  董某修路的经过在当地有好几个版本,而下面这个版本则广为流传:

  1955年,董某出生在武汉市新洲区徐古镇将军山村。由于贫困,交通和医疗条件极差,他4岁时,父亲因病去世,8岁时母亲也离开人世。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他终于长大成人。

  1984年,经好心人介绍,他与邻县小他6岁的熊某结为夫妻。婚后生有一个女孩两个男孩。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途径:早出晚归,不停地翻山越岭挖药材,然后背到城里去卖。几年后,董某又用卖药材攒下的钱开了一家小卖部,经营副食百货并收购药材。夫妻俩一人在山上种植柿子和桐子;一人在家经营小卖部、带孩子。几年过去了,他家里攒下了一些钱,一跃成了山村里的首富。眼见家中的日子就要苦尽甘来,妻子乐得合不拢嘴,几次催促丈夫建新房。

  1993年8月,董某将自费修路的想法告诉妻子。妻子流着泪,拖儿带女回了娘家。经过一番努力,董终于说服了妻子。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准备,1995年1月8日,他带着妻子正式开工了。为让更多的人加入修路的行列,董某贴出了一则招工启事:“凡参加修路的人员,男工8—10元/天,女工5—8元/天……”

  董某自费修路的消息不胫而走,本村就有三十多名劳力报名参加,新洲、麻城、罗田等地也有不少人拖家带口来到工地。董某和民工一道夜以继日地在工地上忙碌。

  这条路全长14公里,东连黄(冈)麻(城)主干道,西接徐古镇柳河街。修路工程进行得最险时,要在“陡得连鸟都停不住的悬崖峭壁上凿出一条路,要掀掉半壁山体”。

  1995年8月20日下午5时许,董某来到海拔675米的将军山,在一处高高的悬崖峭壁上,将绳索一端捆住腰,另一端固定在深深打进岩石的铁桩上,然后拿着风钻和炸药,慢慢下滑到半山腰,悬在半空中凿洞填炸药。为了掀掉这半壁山体,董某这次按计划实施同时爆破20门大炮。然而,就在董某的脸上刚刚露出一丝喜悦时,一场更大的风暴把他推向深渊。

  路修通了,他获得众多荣誉

  这条14公里的路,虽然占地主要是荒田野岭,但它涉及到新洲、罗田、麻城几个县的地盘,早在动工之前,董某就与沿途各地协商,得到大多数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少数有异议的山地权人,他主动掏钱补偿。岂料,矛盾还是发生了。

  涉及黄冈市贾庙乡胡家山村境内有1公里路,因为所占用的土地全部是荒山秃岭,所以只有该村村民胡某一人提出要补偿费。经协商,董某给了他300元钱,胡当时表示满意。可是,到了1996年3月3日,当董某带领民工在此施工时,却遭到胡某的阻挠,他以300元的补偿费太少为由,强行要承接此段工程,承包费为1万多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胡带领十余名不明真相的村民,手持锄头、木棍,将董某及两名民工打伤。后来,这伙人又将董某强行押至派出所。

  10天后,参加修路的民工将此事反映到新洲当地政府,引起了时任县长刘维堂的高度重视,他亲自派人前往交涉,董某这才被放出来。

  随着路一米一米地向前延伸,他多年的积蓄就要“弹尽粮绝”。这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不仅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而且将他带到荣誉的巅峰。

  徐古镇干部和村民们自愿捐款8000元;新洲区(县)政府先后送来了专款2万元;时任武汉市副市长的董绍简也解决了专项扶持款5万元;市交委拨专款1万元,且送给他“义修致富路,情系将军山”的锦旗一面,还赠给他手扶拖拉机1台;市文化局也送来了2万元……

  当时,有关部门在将军山顶召开现场表彰会,与会群众挤满山谷。董某在荣誉和经济上得到极大鼓励。根据他自己开列的收支表,除了自己的投资外,有关方面共投入10多万元并奖励拖拉机和碎石机各一台。

  经过4年多时间的艰辛努力,1998年,他终于修通了一条长14公里的简易山路,将武汉、黄冈、麻城、罗田等4县市的村庄与国道、省道连到了一起,被当地村民誉为“致富路”。随后,他又不时对那条路进行养护。

  路修通了,村民也富了,董某也获得了更多的荣誉,当地政府部门还为他建了一栋二间三层的楼房。

  由义务修路变成要钱修路

  就在大伙儿以感激的心态走上那条大路时,有人却发现董某正发生变化。2000年12月,董给徐古镇写了一份报告,要求解决其修路所欠费用3.19万元,并承诺解决后不再找任何单位和个人。

  “由义务修路变成了要钱修路,性质完全变了。何况,有关方面前期给予的各种资金接近15万元。没想到董某竟向政府要钱!”一名镇干部不满地说。

  但为了鼓励董某,徐古镇政府请将军山村委会出面,根据董提供的欠账清单,与他签下一份《调处协议书》,双方约定:“董义务修路所欠31900元,资金由镇政府分期解决,先付款1万元,于2001年1月15日前付清欠款……”

  协议中特别约定,董“再不得找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关于解决修路欠费问题。”为防止董今后再以道路维修为借口要钱,协议约定“将军山村级公路从现在(指2000年12月18日)起由村集体养护,董不再参加养路工作,董自愿义养,各级组织不再解决任何费用问题。”

  此后,董的一系列行为让镇政府大伤脑筋:2001年,他找到时任镇长的吕文洲,在镇长办公室里摸出一个啤酒瓶朝自己的头部砸去;2002年9月4日,他以死相要挟……

  此前,第一次达成协议的款项已于当年2月4日全部支付到位。按说,董应该履行协议中的承诺,但他依然再次向政府要钱。谈起当时的情形,在镇里工作了二十多年、现任镇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的徐泽春说,“(董)为要钱到了不择手法的地步。”

  为再次要钱,2002年1月,董私自刻了一块墓碑,上刻“当代愚公董××之墓”,然后拍下照片,以自己儿子的名义寄给有关领导。信中称,自己因修路债无力偿还已“被逼迫而死”。

  随着事态发展,2002年2月7日,武汉市交委、新洲区交通局、徐古镇政府和董再次坐下来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协议中约定,武汉市交委支付董修路费和养路费共计1.5万元。同时也对董再次提出不得以养护公路为名继续要钱的要求。

  武汉市交委计划处的褚瑞科长当时代表该委参加了协商。记者在他那里看到了其中的一份协议书,在“董某本人签字处”,董不仅“签下自己的名字”,而且还写下如下内容:“解决问题非常满意,彻(撤)消养路资格非常遗憾。感谢政府和市交委。”同年9月4日,这笔资金也兑现交到董的手中。

  于情于理讲,董这次应该满意了。但就在该协议签订的第三天,他再次提笔向有关部门写信,要求解决修路资金问题……

  2003年9月,董再次找有关部门要求解决修路资金……一名领导说:“义务修路怎么修成了一个‘无底洞’?!”将军山村一名群众说:“义务修路后来变成了要钱借口了。”

  2月7日,记者见到董时,他依然强调,“为修路,我目前还有1万多元的欠款未还。”

  受争议的三大焦点

  记者来到将军山村采访时,关于董某修路要钱的争议仍在当地干群中传得沸沸扬扬。

  ——修路目的之争。有人认为,董当时不可能有他对外宣称的近10万元钱,更别谈是村里的首富了。董当时开了一家代销店,需经常用三轮车运货,修路后,有利于他本人的生意。但更多的人认为,无论他当时是否投入了那么多钱,也不管他有无利己的目的,他修路的行动客观上方便了群众。并且,他最初的修路动机应该是纯正的,并无获利的目的。

  ———平路还是修路。此前,有媒体将他修路的行为说成是开山凿路,历经艰难险阻。对此,当地干部持不同看法。镇干部毕宗瑞曾在将军村附近一管理区工作过。他说,“那条路以前就有,董的工作只不过是填平了一些坑洼,适当拓宽了道路而已。至于到悬崖上打炮孔一说纯属笑谈。”

  市交委计划处褚瑞科长说:“当时鼓励他养护道路是实现村村通公路这一任务的需要。1999年,武汉市全市实现了这一目标,自2000年开始,国家将乡村道路纳入养护范畴,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再鼓励个人修路养路。而董后来则将义务修路养路变成了某种借口。至于他所说的交委曾拨42万元养路款,纯属没有影的事。”

  ———典型为何变“味”?一个曾被表彰过的先进典型为何变“味”?当地一名干部说:“任何一个先进人物都是相对的,离开了特定的历史、环境,就可能不再是先进了。更何况,人也是会变化、发展的。

  耐人寻味的是,本月7日记者前往采访时,在那条山路遇到了正在修路的董某。当地群众说:“他已经很久没有上山修路了。”

  采访结束,汽车开出山间小路,视界豁然开朗。但“当代愚公”的影子一直在记者脑海中萦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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