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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终结--全国首家女子侦探所关门幕后(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9:52 华商网-华商报


西安火凤凰公司的税务注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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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芬虽然走了,但她所从事过的“侦探”经历永远不会被抹去……


  2004年2月17日,一直被媒体热炒的“全国首家女子侦探所”出现变故:因侦探婚外情而陷入经济危机的“二奶杀手”张玉芬被迫注销“侦探所”。这个事实似乎已说明:游离于法律边缘的中国民间调查机构已陷入极度的窘境。

  文\实习记者 康正 图\本报记者 继颖

  2004年2月17日下午2时,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碑林分局长安路税务所焦所长接到了西安火凤凰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税务注销申请表。在申请表的“注销理由”一栏里写着:开业以后一直未有收入,我们支出很多,负担很重,故想注销。大约5分钟后,焦所长审读完该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在“所长审批(签字)”一栏里,他重重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焦所长并不知道,在这张申请表的背后,浓缩着我国目前“婚外情侦探”生存的现状。现在,经他之手已给全国首家“女子侦探所”画上了句号。

  从焦所长手里接过申请表的女士就是西安火凤凰公司的法人代表张玉芬(化名),作为全国首家“女子侦探所”的创始人,她在民间或者媒体上有着另外一些更为响亮的称谓,比如“二奶杀手”、“情感侦探”。

  “毫不掩饰地说,我当初注册这个公司的目的只是为了搞婚外情调查,但现在我发现,这个工作根本搞不下去。”张玉芬向记者坦白的时候,一脸倦容,疲惫不堪,她说:“这一年多来,经济压力、精神压力都快把我整垮了。”

  “侦探所”关门时只剩5人

  事实上,打退堂鼓的不仅张玉芬一人,而是由她领导的一个共有13人的团队。

  2002年底,张玉芬的身边已经聚集了12位姐妹,年龄大多在45岁左右。当时有媒体这样描述她们:“她们当中有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也有生活比较困窘的;有的有固定工作,有的是下岗工人;有的人有通讯工具,有的连传呼机也没有。她们没有专业调查经验,更未受过专业训练。她们的侦探工具只有录音机、望远镜、傻瓜照相机,都是凑起来的。”媒体还说:“她们都有基本相同的遭遇———丈夫有婚外恋。她们干‘这一行’都是‘被逼出来的’。”

  张玉芬回忆起当时的状况,又来了热情:“那两年,我们用最原始的跟踪盯梢办法,给受害女子提供了很多帮助,有的家庭破镜重圆,有的为受害女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证据。要是有状告丈夫的案子开庭,我们都去旁听,为受害女子鼓气。”

  但两年之后的今天,形势逆转。张玉芬告诉记者:“有3位姐妹死了,都是被丈夫的婚外情气的,还有的要再找伴侣结婚,另外两位重新结婚后就离开了,也有人对这份‘工作’本身失去了兴趣或是失去了希望。现在,就剩下我们姐妹5个了。”

  “剩下的5姐妹也只是关系好、感情深。”张玉芬说,“还要像以前那样,一个电话就聚在一起,要帮受害妇女就倾巢出动,这已经不可能了。”

  2月19日,本报头条刊出《包养情人开除党籍》一文后,张玉芬从上午9时就给其他姐妹打电话,这是她们主张已久、盼望已久的政策,她希望5姐妹能聚在一起庆贺这条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但直到下午6时,只有张兰(化名)和刘玉珍(化名)陆续赶到张玉芬家。

  张兰在1992年认识了张玉芬,那时她们都在环城公园晨练。后来,张玉芬的丈夫长年不回家,张兰陪她一起找了3年。“开始是同情玉芬,后来觉得被婚外情折磨的女人真可怜,帮她们找出变心的丈夫,也觉得是做了件善事。”张兰向记者袒露了她做侦探的心路历程。

  事实上,张兰的婚姻和家庭很幸福,从事侦探工作完全是一种心灵追求,她说她不会放弃帮助受害妇女。但现实是,52岁的她步行时间过长都承受不了,就更无法进行高强度的侦探活动了。与之相比,体质虚弱的刘玉珍因为自身婚变遭遇,对婚外情深恶痛绝,但生活拮据的她到了48岁的年龄还必须为衣食操劳,她叹息:“实在也抽不出什么时间去帮那些受害的姐妹们了。”

  侦探成本高耗时长

  张玉芬认为,婚外情侦探之所以搞不下去,主要还是因为侦探成本越来越高。她向记者坦白:“侦探婚外情,根本不是我们能玩得起的。”

  《南方都市报》在去年12月的一篇有关私家侦探的报道中称:“配齐一名私家侦探的‘行头’大概需要七八万元。”而张玉芬到现在也还是只有一部傻瓜相机用于偷拍,录音用的则是一部笨重的随身听。由于工具体积偏大,不便于隐藏,张玉芬在偷拍偷录时,往往要花很多功夫来化装自己。而即便化了装,她也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取证,因为必须和当事人保持相当近的距离,拍录才能成功。

  更多的时候,婚外情的取证需要通过对事主的跟踪盯梢来实现,而一次跟踪盯梢所花的人力成本是惊人的。2003年5月中旬,正值非典肆虐,张玉芬接手跟踪一名男子。该男子系高新区一私企司机,每天下班后,要开车经过潘家村,然后进玉祥门,最后到朱雀路某小区门口下车。在途中某处,男子会捎上情妇。

  按委托要求,张玉芬需要弄清的是情妇的确切住址。为了降低跟踪成本,张玉芬和她的姐妹分别守在5个十字路口,她们试图用一种“接力式”的跟踪方法来完成对“目标”的全程监视:第一个人发现“目标”后,骑车跟踪一段路程,之后,由于行驶速度相差悬殊,“目标”很快脱离跟踪,此时,第一人放弃跟踪,并通知下一人堵截跟踪……

  硬是靠着这种“人力战”,她们摸清了那个情妇是一家超市的营业员,男子在朱雀路某小区给她租了房子、买了家具,两人长年姘居。“这次动用的人还算是少的。”张玉芬说,她们最多一次出动了11人。

  在按照既定计划执行跟踪时,一点细微的情况变化都往往会中断整个跟踪进程。“‘目标’改道,小灵通没信号,中间某一个人跟丢,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就得再寻机会,重头再来。”性格急躁的刘玉珍对此深有感触。

  “步步跟进式”的跟踪方法可以由一个人来执行,但需要以巨大的时间消耗作为代价。按照这种方法,每天跟踪“目标”一段距离,确定路线后,步步追进,一直追到“目标”包养情妇的宅所。张玉芬透露说:“靠这种方法,我们有时要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才能取到确实有效的证据。”

  除此而外,也有更好的方法可以采用,譬如张玉芬曾以保险调查员的身份从医院搞到一位检察官为情妇签下的手术单,她还通过某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弄出情妇情夫以夫妻名义购房的按揭合同。“但这种机会太少了,我也就成功过这么两次。”张玉芬说。

  “业务”收入根本谈不上

  现在,社会上较为普遍的看法是:婚外情侦探有着高额的收入。但张玉芬说:“沿海一带是这样的,在西安,根本谈不上什么收入。”

  张玉芬和她的姐妹最初给受害妇女提供的是一种义务救助,后来她认识到,要把婚外情侦探工作坚持下去,要不间断地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保证侦探人员有相应的经济收入。这一认识促使她在2003年注册了自己的“火凤凰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上,在商务信息公司的掩护下开展婚外情调查业务几乎是目前国内的普遍现状。张玉芬就想通过公司的经营运作,挣回侦探过程中所花的费用。

  但是,钱从何处收?在西安,大部分遭遇丈夫婚外情的妇女都具备同张玉芬一样的特点: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经济上穷困潦倒。张玉芬告诉记者:“每每听到她们(求助者)比我还可怜的遭遇,我哪里还能提钱的事。”

  许多情况下,张玉芬和她的姐妹还要拿出自己的生活费来接济求助者。张玉芬说,求助者赶到西安没处住,她们得安排住下;没钱吃饭,就跟她们一起吃;公交车费也要她们来付。“连骑自行车出去都得把她们捎上。”说到现状,张玉芬直摇头。

  在这种状况下,张玉芬的公司不但没有一分进账,反倒成了她的一种累赘———每个月月初,她必须跑遍国税所、地税所、工商所去申报无收入,请求减免税。

  2003年春节,张玉芬一咬牙买了4袋米、4桶油,分别送给她的姐妹过年用。姐妹们跟她跑了这一年,结果什么好处也没落下,张玉芬内心觉得很惭愧。

  已经注销完公司的张玉芬冷静之后再来看西安的婚外情现象时,她得出一个结论:一旦男人在经济上占了绝对支配地位,婚外情就极易出现,其力量还会越来越强大;而作为受害一方的妇女,由于经济上的弱势,其力量将无法对抗婚外情。她因此劝诫:妇女务必确立自己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她甚至在一些有关妇女问题的座谈会上喊出:“妇女们,请守住你们的私房钱!”

  证据常不被法院采纳

  2004年1月13日,从省某电视台节目主持岗位退下来、已经50岁的高大秀(化名)向西安市未央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她诉请判决丈夫重婚罪,所提供的重要证据之一是:丈夫与一个女人共同生活的录像资料。这份证据让接案的李法官当场感慨:“从来没有告重婚罪的人能提供这么详细的证据。”随后,未央法院刑庭以重婚罪正式立案。

  李法官事后告诉记者,她之所以发出这种感慨,是因为重婚罪证据非常难取,许多受害妇女就是因为没掌握有用证据而起诉无门。

  立案消息传进张玉芬耳朵时,她第一次哭了,“太感动了,我们的证据第一次正式被法官采用。”———要知道,高大秀的证据包含了张玉芬近3个月的劳苦奔波。

  在此之前,张玉芬跟踪偷拍到的证据从来没有被法官采用过。

  张玉芬自己的上诉经历就最能说明这个问题。她曾两次向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上诉丈夫重婚罪,结果两次都以证据不足被驳回。第三次,张玉芬以“原审未对所提供的录音进行鉴定,就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不当”为理由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7月13日,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就张玉芬提供的证据,中院认为:“从张玉芬对录音内容的整理来看,此录音只能证明姘居,不能证明重婚,且该录音未通过合法程序取得。”

  除此而外,张玉芬替别人找到的证据也经常被法院否定。她因此对法院有了抵触情绪。但有法官解释说,现行法律关于偷拍取证的规定本身还很模糊,操作性不强,法官也十分为难,一旦涉及刑事案件,自然慎之又慎。而一位接待过张玉芬的法官向记者坦承:“如果我不立案是错的,我可以解释为对偷拍证据认识不够,但如果立案后判错了案,被告又抓住了偷拍证据的漏洞,那我的责任就大了。”

  求助妇女的心态一般有3种:多一半是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希望拿到证据让男人悔改;少部分是为了拿到过错方的证据,以便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上占到比例优势;还有一部分就是为了定丈夫重婚罪。但现实既然是法院不予采信侦探们的“证据”,“证据”的作用也就仅限于给丈夫施压———高成本的“证据”遭遇尴尬,张玉芬感叹:“我们的工作变得无足轻重了。”

  事主惨剧令她深深自责

  2003年,西安媒体曾集中报道过两起因婚外情而起的恶性事件。一次是年近50岁的丈夫尾随妻子抓奸时,被妻子22岁的情人用刀划破肚皮;一次是妻子将偷情的丈夫抓奸在屋时,用硫酸泼烂了丈夫的脸,并导致其双目失明。

  这两次事件的背后,仍然有张玉芬的身影。事件中,情夫和情妇的住址都是由张玉芬跟踪查实的。“太残忍了,老头的肠子滑落一地,被硫酸烧坏的脸恐怖极了。”张玉芬一回忆起那些情景,情绪就陷入极度的紧张之中。

  尽管这两次事件无法追究张玉芬的任何责任,但惨景还是让张玉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侦探”工作。张玉芬说,事发那段时间,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不知如何是好,“我真不知道我是在做善事,还是在做恶事”。

  以此为诫,张玉芬说,在以后接手求助时她多了一个心眼,“我得看求助者的情绪、心态,太冲动太急躁的,坚决不能给他们证据。”但显然,这把握起来又相当困难。

  今年初,经过近3个月工作终于拿到“证据”的张玉芬,第一次向委托人隐瞒了实情。“那个女人我都怕了,她每次要带着她的亲戚朋友几十人,我怕‘证据’给她再出人命。”———张玉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在男人可恨的“婚外情”与女人凶残的报复行为之间,她无法找到能够同时安慰良心和同情心的第三条出路。

  张玉芬也曾试图把对婚外情的侦探工作变得“像律师那样体面,那样理智和平静”,但现实的司法环境又把她推到抓奸的角色上。张玉芬也承认:“我们这样做可能有些野蛮。”但她还是觉得,在法官不愿采信她们的证据,而婚外情又越来越猖獗的现实下,“抓奸还是最有效的打击婚外情的办法”。

  正视现实开辟新事业

  2月19日,张玉芬与姐妹们再次聚会后,她们玩到很晚才回家。分手的时候,细心的张玉芬叮嘱张兰和刘玉珍说:“把刊登‘处罚包养情人’的那几张报纸保存好。”刘玉珍回应说:“好,有事情了还叫我,我还来。”

  张玉芬苦笑。

  事实上,张玉芬已经开始新的工作了———她于年初开通了一条热线,专门为受婚外情所害的妇女提供心理咨询。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张玉芬的热线电话还不时响起,她无奈地对记者说:“你看,我平均一天要接160多个电话,手都举酸了。”顿了顿,她突然又抬起头问记者:“每天有这么多人给我打电话,这说明了什么?”

  除了做心理咨询,现在,张玉芬还有两件事情必须去做:一是躲避丈夫在碑林法院的离婚诉讼,一是继续在中院申告丈夫重婚。张玉芬对记者说:“离了婚,我咋告他重婚?”——她始终认为她的证据足以证明丈夫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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