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怒告打工仔:他们得到赔偿金就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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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02:22 重庆经济报 | |||||||||
![]() ![]() 周立太:他们得到赔偿金就跑,让我很伤心 记者胡杰 摄 7年来被拖欠500万律师费,穷得电话停了机 帮助许多伤残人员打赢了工伤官司,当事人却在获得赔偿金后“溜”了,7年来共拖欠500万元律师费。“打工者律师”周立太一度陷入困境,无计可施的他终于下定决心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愤怒起诉他曾经帮助过的打工者。昨日,周立太诉刘朝正一案在合川市三汇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中央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全程跟踪采访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从前帮他讨回11万 周立太第一个起诉的打工者是合川市三汇镇员镇村农民刘朝正。刘朝正此前因在渝北区华秦煤矿打工受伤,工伤等级为一级伤残。去年7月2日,刘朝正委托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周立太、白自强两位律师为其打官司。双方约定本案实行风险代理,胜诉之后,刘朝正支付收回资金的20%作为代理费。去年底,渝北区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华秦煤矿支付刘朝正工伤保险待遇11.5万元。谁知刘在拿到赔偿费之后却拒绝支付应交的代理费。周、白两位律师多次催收,均无结果。一气之下,周立太于今年2月5日向合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朝正立即支付原告的律师代理费10806元。 如今骂他没良心 昨日上午,合川市三汇镇人民法庭座无虚席,周立太诉刘朝正一案在这里开庭审理。法庭上,原告周立太情绪激动,在陈述中数次怒斥被告“没良心”。周认为,在接手刘朝正与渝北区华秦煤矿工伤赔偿纠纷案时,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原告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应当依约交纳律师代理费。 在法庭上,被告刘朝正没有请律师,话也不多,他一直辩称,原告周立太等人在办理他的工伤赔偿案过程中没有尽职尽责,一是没有陪他去做伤残鉴定,二是赔偿金额没有达到他预期的标准,“所以,我只该支付他们代理费1000元,而不是他们要求的1万多元代理费。” 经过数小时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匡丽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