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怕家产外流 万元买断前妻再婚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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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3: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前妻手拿“买断协议书”。 本报记者邓孝政摄影报道 “要离婚,我愿意出价1万元要求妻子不再婚,否则就得无偿归还我1万元!”双流华阳一对20多年的夫妇在离婚时,前夫就提了这么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条件!而妻子居然还一口应承了下来!
有“外遇”丈夫嚷着离了婚 昨日中午,记者在华阳客运站找到了女方叶某。叶拥有一辆中巴车,专跑华阳到籍田镇的客运,叶负责卖票,司机是请的。而就在去年,开车的还是她丈夫。短短几个月来,家中就发生了一连串变故。 “我们从没打过槌、闹过架!都是那个女的扭到他不放!”叶某告诉记者,她和前夫佘某结婚21年来,生有一儿一女,一家人过得很不错。2001年3月,丈夫买了一辆面包车,帮人拉货,后来又买了两辆中巴车。起初,丈夫只要一挣了钱,总是马上回家交给她。可慢慢地,丈夫很少再拿钱回来,而且经常不回家。每次总说和别人“吃夜饭”。当打听到丈夫和一个姓王的离婚女人悄悄好上后,叶便与丈夫发生争执,如此闹了几次后,佘某不再否认。去年年底,佘某开始与王某同居,继而要求与妻子离婚,但叶起初并不答应,丈夫便称“其实他也不想离婚,全是王某逼的,如果不答应,王就找人来收拾他”。2003年12月30日,双流县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16岁的儿子由叶抚养。房子、中巴车等财产全归叶某。但欠下的11.33万元债务由叶负责10万元,佘负责剩下的1.33万元。 盼复婚前妻答应不再婚 除此之外,佘某还特别提出,两人离婚后,叶某不能再嫁人!如果做得到,就给1万元的“补偿”,如果做不到,钱就必须退还。叶某答应了前夫的这个要求。 既然离了婚,前夫为何提出这个怪要求?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叶某为什么会同意?叶某认为,她和佘某之间的夫妻感情仍在,前夫之所以用1万元买断她的再婚权,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复婚。“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说不定他哪天就复婚了”。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叶的前夫佘某。佘称,自己1万元买断前妻再婚权,实际上是怕叶某再婚后,家产落入别人手中。他希望能等到儿子结婚后,或是前妻再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把房子、中巴车等家产分给儿子。据佘称,他和前妻走到这一步都是叶自己“一手造成”的。他和王某以前“纯粹是朋友”,但叶却听信别人传言,甚至跑到王某家大吵大闹。到现在,他也没想过是否要和王某结婚。另外,前妻性格内向,不爱打扮。原来要花钱时只能向叶要,“像个讨口子”!而对于叶某希望的复婚,佘某想了想,称“可能性不大”。 昨晚记者发稿时获悉,佘某按照事前约定,付给了叶某5000元,剩下5000元则还要缓一段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