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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奸杀女友 贫困大学生孙万刚8年洗冤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04:30 新民周刊


采访至夜,突然打雷停电。烛光下,孙万刚想 起女友陈兴会:“她是个好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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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材料从孙家内外不同的角落、从不同形状 的容器、从不同颜色的塑料袋中露出来




孙伯新发过誓:“我这一生,只要还有一口气 ,就一定要澄清这件事!”


  孙万刚的救赎

  撰稿/李宗陶(记者)

  案情简介:1996年1月2日晚,22岁的陈兴会(当时是云南财贸学院会计专业二年级学生,巧家籍)在巧家县城郊红卫山一块草地上遭人奸淫后被勒昏,被刀割开颈部死亡。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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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眼、右乳房及腹部各有一处刀伤,左乳房、阴部、肛门被割下,盆腔里塞有泥土,右裤腿上有擦拭泥土的痕迹。1月3日,21岁的孙万刚(当时是云南财贸学院计算机专业一年级学生,巧家籍)被收容审查。

  1996年9月20日,孙万刚因涉嫌强奸、杀害女友陈兴会,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孙万刚不服判决,立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998年5月,昭通中院维持原判,判处孙万刚死刑。孙再次上诉至高院。1998年11月,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同时却“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而撤销原判,改判孙万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孙及家人此后不断申诉。2003年8月,该案被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大督办案件之一。2004年1月1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证据不足”,最终认定孙万刚无罪。

  公元2004年2月10日,深夜,29岁的孙万刚光着脑袋、扛着一个纸板箱走出云南省第四监狱(位于曲靖市沾益县)。纸板箱里有一支钢笔、自制的笔记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几本书、厚厚一叠父亲的来信,以及几十公斤的申诉材料——这是寄剩下的,而且,再也不用往外寄了。

  除了从监狱小卖部要来的这个纸箱和一身衣服,孙万刚什么都没带。同监室的另外十一个犯人在接收完他留下的生活用品之后,没有忘记祝福:“出去把身体养好,陪陪老人,有事多跟律师联系。”

  家,就在100多公里外,但他不知该怎么走。路上有一些人,他可以向他们问路。他想解手,不用报告管教,路边找个地方就解决了。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自由了。

  回家的路不好走

  当天下午3点,云南省高院三位法官在监狱宣布:孙万刚无罪,予以释放。孙告诉记者,当时的心情“不是过分太激动,因为晓得这一天总会来的”。

  但他的两点要求均被一种莫名之力消解——

  第一,希望巧家县公安局派人来接他回家,因为“是他们抓我、打我的”(在那堆申诉材料中,有一份《刑讯逼供控告状》,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但直到天黑,也没等来。孙于是打电话给省检察院,又打电话给律师,二者都建议他先回家。

  孙万刚:(一口云南话)已经晚上10点,监狱就要熄灯了。既然是宣布了,我就一分钟也不想停留(指在监狱再过一夜)。我想,要公安来接,价值也不是很大,先到沾益县城住下,让家里人第二天来接吧。我就扛着一箱材料走了,根据路的好坏判断是不是到了县城,路越走越宽,我想,该到了。走了有2个多小时,在东风旅社住下。

   与此同时,得知“公安不会去”的孙家人却出发了。尽管孙万刚在电话里关照“夜路不安全,明天再来”,父母、姐姐和弟弟还是挤进一辆小货车,由跑长途的姐夫驾驶,在蜿蜒的山路上颠行。

  11日凌晨6点,孙家团聚。这一别,父亲黑发变白,母亲落泪无言,姐姐形销骨立,弟弟脸膛黑红(因为家里所有的钱用来打官司,他不得不辍学务农),至于孙万刚本人,体重掉了10公斤。然而这些,只是变化的表象而已。

  回家之后,孙万刚的感觉是:想在当地生活下去,一个字,难。先是迁户口,当年承办此案的陈姓民警已升任所在地新华镇派出所的所长;再是需要巧家县公安局在一张复印件上盖章,当年承办此案的罗姓民警现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孙万刚说,两件事,来来回回跑了五六天,才办下来。孙万刚的姐夫告诉记者,他买了一个几十元的小录音机,想把办事人员的刁难录下来,按键时被发觉了,两小时后,章盖好了。“其实,录得不好,听也听不清”,他指指记者的录音笔说,“这个高级,当时有它就好了。”

  孙母夏先英说,儿子放回来之后,常常有人来敲门,打开一看,却没人,让人心里害怕。所以,老两口坚决不让儿子出远门,上街也有人同去。

  上街却是快乐的。巧家的变化好大,孙万刚望望那些“都认不得”的街道和楼房,碰到老同学打个招呼(后者感兴趣的,是他在狱中度过的8年)。而此前,父亲上街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娃可转了(指孙万刚回来了吗)?”

  记者:这8年,你说你就一个目标,洗冤。现在,目标实现了,会不会一下子没了方向?

  孙万刚:不会。我在里面最快乐的时候,就是跟大家聊起出去以后怎么办。读书已经不现实了(记者在昆明采访时了解到,由于孙万刚是自费生,云南财贸学院没有保留他的学籍。但校方表示,如果孙愿意回去就读,学校欢迎),我只有通过自学,把能力提高了,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做哪样。进去以前,我喜欢数理化,进去以后,我对哲学、逻辑学、心理学感兴趣了。

  巧家恐怕是不能呆,我想到外面去,做出一番事业再回转来。现在这个阶段,主要就是陪陪我爸我妈。这8年的体会是:我在里面坐牢,他们是在外面“坐牢”。

  记者:这8年,你有没有恨过谁?

  孙万刚:恨打我、逼我招供的那几个人,他们是我们一家今天这种情况的罪魁祸首。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感情上,他们都应该负责。但现在,还没有具体处理的结果。在省检察院的时候,我提出过,但没答复。省检察院李处长告诉我,还要一段时间,公安正在整顿。

  记者在昭通市市政府采访时,恰遇一位曾任巧家县县长的市领导,孙案发生时他在任。他说,这个事情他知道,但具体细节不清楚,公安有他们的难处。他无意中透露,巧家县公安局一位领导最近刚从上面开会回来,情绪非常低落。

  2月16日,孙已依法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律师张倩告诉记者,按照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赔偿法》,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自动生效;每年的赔偿数额是当年全国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被羁押的天数。由于2003年的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将在今年4月公布,所以孙案的赔偿额度还没有一个确切数字。2002年,全国职工平均日工资是49.48元,以此估算,约在14万元-15万元之间。

  孙万刚:从心里来讲,不管赔多少钱,我和家人都不会满意。但从法律上,我们比较无奈。

  本案没有真凶

  孙万刚的第二点要求是,再次恳请延迟对李茂富执行枪决。

  2002年6月30日,巧家县公安局抓获一个抢劫、强奸、杀人犯罪团伙,首犯李茂富身系数桩命案,既没请律师,也未上诉。从县公安办案人员家属口中传出的消息说,李曾经招认了自己杀害陈兴会的过程,并且说出了作案所用的刀子和割下的器官丢弃在桑树林中。还有传言说,审讯时李曾经以“抓错了人”嘲笑过公安。孙父亲眼看见的,是贴在县公安局橱窗里李茂富指认现场的照片,那个现场,正是红卫山。孙万刚请求将事情彻底调查清楚再毙此人。

  2月17日,释放后的第7天,正在昆明市办理有关手续的孙万刚得知,李茂富当天在金沙江畔被枪决。

  这个结果,意味着陈兴会被杀一案的“可能真凶”再也无法接受讯问;而孙万刚,成为表征司法进步的一宗罕见个案的受益者——

  2004年1月1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证据不足”、最终认定孙万刚无罪时,副庭长向凯解释:宣告孙无罪的依据是,在修改了《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后,我国开始确立“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刑事案件审判思路。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被告都首先假设他是无罪的,而控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有罪。如果控方不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所要求的规则、方法、步骤取证,使案件存在证据上的疑问,法官就可能裁判被告人无罪或作“悬而未决”的判决。他说,本案中,因为确实存在其他的可能性,不能绝对证明就是孙万刚杀害了陈兴会;在真凶并未归案的前提下,孙得以被宣告无罪,是极其罕见的。

  记者在昭通中院采访时,找到了参与了孙案一审和重审的秦姓法官,他用一口当地方言回答了这一悬疑:“那是老百姓的谣传。法庭上我们都问过的,他(李茂富)说他没杀(陈兴会)。”

  刘胡乐律师则告诉记者,真凶是谁,他们不再追究,因为侦查权在公安。但真凶没有落网,仅因“证据不足”宣判孙无罪,确实是近年司法界罕见的个案。此外,云南省高院在改判时,庭上出现了一个由五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这也是很少见的。无论如何,它代表着一种进步。

  孙万刚:在里面的这些年,我一想到陈兴会遭受到那样残忍的行为,却把这些罪名都栽在我头上,心里真的非常难过,这种痛苦难以用语言表达。(孙万刚的头,埋得更低。)

  我比她小1岁,是在学校找老乡的时候认识的。她是个好姑娘。我们当时认识了才3个月,性格合得来,她也很会体贴人,许多事情不用说,大家都想到一起了。

  我在里面,常常做梦梦到她,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我。每次我怕这个案子不能澄清,思想上动摇的时候,就会想到她遭受到的那一切,想到给家人带来的苦难。我就是三天三夜不睡,也要写这个(申诉)材料!

  孙万刚常常梦到的还有爷爷。他给看我左手手掌上的一个疤,说叫“冤枉疤”,每每案子有松动了(不管有起色还是情况变糟),这疤就会痒。

  回家第四天,他跟父母说,想去陈兴会的坟上看一看,能否打听一下,她埋在哪里。家人领他去了,就在被害地点红卫山附近。可是那里已被夷为平地,盖起了房子。

  在孙万刚心中,陈兴会“比较漂亮”,但她的照片当时都被公安搜走了。回家后孙万刚在同学处看到一张合影,里面有陈,于是到照相馆复印了几张,因为没有底片,所以模糊不清。孙取出一张复印照,郑重交到我手上:“这个,你可以带走。”

  记者:如果没有这场飞来横祸,你和陈兴会说不定已结婚生子了。

  孙万刚:是啊,你看,我姐的孩子(一个大眼睛的漂亮女孩)。我进去的时候还没她呢,现在都读小学三年级了。

  记者:如果陈兴会有在天之灵,你想对她说什么?

  孙万刚:哎呀,这个。(想了一想)我只能,在以后,对她的家人,尽我的能力,给予帮助。(这是整个采访中,孙说得最不连贯的一句。他确实费了好大的气力才完成了与天堂中人一次虚拟的对话。)

  陈兴会的家,在距离县城160多公里的山里。被害时恰逢寒假返乡的第四天,还没来得及进山。孙母告诉记者,2001年老两口一路找证据走访陈家时,听陈家邻居讲,陈兴会的母亲曾这样说过:“我们家现在什么精力也没有了,让他家(指孙家)去查吧。如果查出来,我还是认孙万刚为女婿。”

  血泪浸染申诉书

  孙最早的申诉材料是用血写成的。那是1996年他在巧家看守所里受完审讯——两次供认自己杀了人、伤势初愈、勉强能扶着墙上厕所之后。他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想用血来感动他们,希望有人来过问。”血书寄出,没有回音。

  一审时,根据法医对陈兴会尸体的鉴定,体内体外都没有发现精斑,孙万刚的强奸罪不能成立,但杀人罪成立,孙被判死刑。在3天的上诉时限里,他三天三夜没有合过眼。

  站在阳光炽热、风沙迷眼的院子里,孙万刚的父亲孙伯新坚定地对记者说:“我们当时就分析,根据历来的特点,我这个娃娃,绝对不会做这个事。”孙伯新是当地黎明小学的高级教师,曾担任过校长,他说,孙万刚从小胆子比较小,遇到大事总要先问过父母,而公安侦破过程中的种种疑点更坚定了他的判断——警方在现场找到过既不是陈兴会也不是孙万刚身上脱落的有机玻璃纽扣和皮带扣,这一证据证明当时有第三人在现场;此外,杀害陈兴会的那把刀和被割下的器官始终没有找到。孙万刚在申诉状中说,为了招认这些实在说不出丢弃地点的东西,他没少遭罪。

  至于控方指出的杀人动机——“孙万刚在昆明读书期间,向同学借350元给女友陈兴会。1996年1月2日,同学催还借款,孙于当晚将陈骗至城郊草地上进行奸淫,并切割其颈部致死”,律师在调查后也认为不能成立——

  孙家的经济情况是:穷,但在当地还算过得去。巧家是昭通市(地级市,含11个县)最贫困的两个县之一,当地农民以种植甘蔗为主。在上山去往孙家的路上,石灰刷就的标语“要想日子过得好,快种甘蔗把钱找”赫然在目。但靠种甘蔗致富并非那样容易,孙家年产甘蔗20吨左右,在当地属于低产户。每公斤甘蔗的收购价是0.14元,刨去各种开支和吃用,每个劳动力一年下来只能挣150元。孙家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孙伯新的教师工资,他原先月入1400余元,孙万刚入狱后涨到1512元。孙家负担得起一个自费去省城读书的大学生,孙伯新记得,那一年的学费是3800元。孙万刚说,当时如果问家里要,这350元是拿得出的。

  但打起官司,情形便不同。“这1400多块钱,我是一分都不敢乱用,计划好了,每个月按时向上面递材料。但一开始,走了不少弯路。”孙伯新告诉记者,申诉材料常常一次复印就是300斤,分门别类装订好,寄往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高院、云南省人大,但石沉大海。他于是月月坐长途班车去昆明,上门询问后发现,寄的材料不齐全或不配套。于是查看法律文书,向律师询问,保证每套材料都是齐整的。

  孙万刚打开他那个纸板箱,几本自制的笔记本里密密抄录着《刑法》与《刑诉法》的条款。每当监区组织犯人踢球,他便带个笔记本在场边坐下,想到一点,记一点。

  孙万刚:我人坐在球场,心思不在那里。这8年的监狱生活,我没有去好好感受过,应该不算痛苦,因为我有自己需要干的事,像写这些材料,我过得比较充实。我们有生产任务,抓得紧点,每天能写上2-3小时,我每天都写。

  记者:应该有熄灯时间吧。

  孙万刚:我的床就靠走道,熄灯了就借走道的光写,都是趴在床上写的。每份材料大概要花一个星期左右,总被打断。一般写到12点,写到两三点也有的。有时候,材料写不出来,很痛苦,就跟监区长请一天假(这是2003年从七监区调至二监区以后的事,二区监区长非常同情他,支持他申诉),写好再把生产任务补上。

  据孙介绍,狱中每日6点半起床,晚10点熄灯,学习改造和生产任务贯穿其中,非常紧凑。而孙万刚最长的申诉材料,长达23页。

  记者:这些年,你有没有哭过?

  孙万刚:哭过的,写材料的时候会。想到陈兴会,想到案子不能澄清了,也会伤心难过。还有,看父亲的信。一般我看一遍就装起来了,不敢看第二遍。

  这8年,父子间的通信数以百计。开始每月三四封,后来稳定为每月一封(2002年10月1日,云南省四监开通亲情电话,即每周六、周日,犯人可以通过设在各监区的一部电话与亲戚朋友交谈。孙家人又多了一种沟通方法)。信的主要内容是父亲向儿子通报外界的信息、申诉的进展,叮嘱儿子遵守监规、服从管教。在许多封信末,都是这样的结尾:“寄上100元(注:用于邮寄材料和日常生活),愿儿早日归家。”

  立誓昭雪父子心

  在女婿顾顺华眼中,丈人是个倔老头。在为孙万刚奔波的日子里,孙伯新常常气得饭也不吃,头发不剪,胡子不刮。“他想要做的事情,我们谁也拦不住。”顾只能从昆明带回一张地图,每次出发前给老人比划一下。这8年来,老头去了几十次昆明。有一次返家,下车后晕得辨不清方向,平时半小时的回家路他走了两个多小时。

  那长途大巴的污浊和山路的震撼力,记者在往返途中已经领教,但在一颗决意昭雪的心面前,这一切均显无力。“我发过誓,我这一生,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一定要澄清这件事!”站在阳光炽热、风沙迷眼的院子里,孙伯新大声地说。

  昆明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刘胡乐、张倩是此案最后一轮的代理律师。刘胡乐在接受采访时说,孙伯新每次来昆明,住30元的旅店,有时候睡在马路上,这种情况,令他不忍心收代理费。“你注意一下,他今年59岁,但看上去像70岁。在昆明,70岁的人也不至于老成那样。”

  寄材料的范围后来扩大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律研究中心,悉数都寄,每月都寄。邮费很贵,每个包裹要30多元,一次就是几百元。因为家中无力供读,孙万刚的弟妹没能念完初中,都回家务农。捉襟见肘时,孙伯新卖了耕牛,得款2700元;再后来,向亲戚朋友借钱,至孙万刚释放时,孙家背债5万余元。

  “1996年6月17日早上8点,我们家遭受到8年中最大的阻力。巧家县有关部门坐着小车到我们家,把所有的材料都收走了。拉上我们两个老的到公安局,问我们为什么要上诉。还跟我们讲,不准再寄材料了。”这对父子,在回忆一些节点性的时间上,记忆力都相当地好。

  孙伯新当然还要寄。他去那些寄过材料的地方,将绝大部分又找回来,然后将材料分成几个部分,一些装在罐子、匣子里埋在地下,一些装在瓶子里塞进墙里。那个炽热的黄昏,当一摞摞材料从孙家内外不同的角落里、从不同形状的容器里、从不同颜色的塑料袋里露出来的时候,我突然一阵晕眩。

  许多回合令孙伯新此生难忘。

  李茂富落网后,孙伯新“又喜又急”,喜的是重见天日的机会终于来了,急的是,公安是否能秉公执法。正当巧家县城内外议论纷纷时,县公安发布的消息是:李茂富是杀了不少人,但其中没有陈兴会。为此,孙伯新曾经十多次去巧家找分管政法的副县长,但每次都不见人影。后来打听到,副县长每回都“转移”到旁边的一幢“小房子”里去了。于是,老两口知道副县长到了,就抢先一步在“小房子”里候着,果然碰个正着。听完原委,副县长表态:“我就是坐牢也要为你们申冤!”于是把公安局长叫来面对面,但谈的结果是,局长说:“你们道听途说。你们往上告罢。”

  孙伯新不明白:“我想不通,(一个)民警80多岁的老母亲专门在街上找到我,就为编一个‘真凶抓到了’的谎话骗我?如果县公安说没有,还有谁能来查?”

  在孙伯新的一封申诉信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曾多次向中院、省高院递送了材料,但毫无音讯……我们再次请求各位领导,请你们千万不能把我们反映的情况当成迷惑人的谎言。我们虽对法律不很熟,但至少不是一个法盲,虔诚叩请你们关心他人疾苦,派专人到实地进行暗查细访,彻底弄清事实真相,显示法律威严。”

  孙伯新不明白:要公安认个错,就那么难?而随后一些事情的发生,更让他失去了信任:2003年7月,云南省检察院派人亲临巧家调查时,孙伯新看到一份自己当年的笔录从2页变为3页,他当时就向检察官指出,第1页和第3页是当时的记录,因为上面有他的指印;第2页是后来加进的,上面没有指印。孙伯新说,省检察官当时就质问县公安人员,后者支支吾吾,形状尴尬。

  至2003年7月,孙家已经先后花费2万-3万元聘请过十几位律师。因为种种原因,有的突然不出庭,有的中途放弃,还有的在庭上据理力争但“不被采纳”。一位王姓律师转告孙父,他没能被准许见当事人,县公安有人对他说:“你要见别人可以,见孙万刚不行。”王律师火了:“你们这不是整人吗!”有人竟然答复:“对,我们就是整他们家。”

  记者:这8年官司打下来,觉得难在哪儿?

  孙伯新:在农村,确实很难。一是天高皇帝远,下面的情况上头未必知道得清楚;二是老百姓并不懂法,我们父子俩通过这些年的锻炼,有点起色;三是经济负担不起;四是没权势。所以要申诉,难啊。

  记者:你们没怕过吗?

  孙伯新:要说怕,我也不怕他们。我们一举一动都紧紧围绕着法律,头上毕竟还有天啊。

  记者:8年来,你们觉得县公安的一些办案人员态度是否有所变化?

  孙万敏:(孙姐,睁圆了眼)哪里,感觉是越来越厉害了。

  孙伯新:这是一场疲劳战。人家就是要从精神上拖垮我们,经济上用干用净,让我们无法上诉。

  这种“不信任”和“厉害”,导致孙伯新在2004年省高院纠正冤案之后的2月7日,仍在向北京寄出申诉材料。他们没有把握,那只无形的手是否会拽着孙万刚的衣服,束缚他的手脚,不让他回家。3天后,孙万刚被释放。于是,2004年2月7日的那个包裹,结束了孙家长达8年的邮寄。

  在孙万刚写给律师的一封信中,记者看到:“……在官司进程中,尤其是这类民告官的类型,自己须持一种超然平静的心态去面对,去等待,我已做好这一准备。”

  采访至夜,突然打雷停电,孙家人点起了蜡烛。一豆烛光下,孙伯新指着儿子说:“这些年,他在里面想到的,我在外面也想到了。”这是采访中老人唯一的释怀,有种暖意在昏黄的光晕里荡漾开来。

  致善良的人们

  孙家的小院如今添了些生气:场上堆着甘蔗,几只鸡和一条狗相安无事,圈里躺着两头猪,小耕牛也买回来了,一群老太太在老屋里咿咿呀呀地念经。根据当地风俗,一家若消灾解难,理应诵经六日,感谢菩萨。记者到时,已至第五天。

  记者:这8年,有没有要感谢的人?

  孙万刚:当然有。像我在看守所里,满军(同监室室友)帮我写材料,后来到了四监,同监室的余邱林帮我抄写给律师的信,因为他们的字写得好。二监区的吴绍云监区长同意我请假写材料;管教高伟飞、刘雪飞在帮我复印、寄材料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2003年10月监狱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后,李文杰、姚亚丽两位管教告诉我很多申诉过程中的法律知识。

  更要谢的是我家里人。意外的磨难,世态的冷暖,狱中的特殊经历,在我的身上留下印记,性格也变了很多。心灰意冷、濒临绝望都有过,每当这种时候,是家里人撑我起来。亲情,血浓于水呵。

  孙伯新:总的来说,好人多。这些年,我和他妈受着惊吓,愁眉苦脸天天上下奔走,好多人把我们认熟了。我记得2001年7月16日,我上街,在农贸市场有个人拍我肩膀:“你该是姓孙?”我不敢答话,他说,“我帮你家。”虽说只是告诉一些他通过内线听来的消息,但都是好心。那人是糕饼厂的退休师傅。还有昆明的刘律师,他没有收我们一分钱。

  北京大学法理学硕士毕业的刘胡乐律师是国家一级律师,20年来代理了千余案件,在云南及东南亚一带颇负盛名。2000年,他成功地为涉嫌持枪杀人的昆明戒毒民警杜培武辩护,使其最终无罪释放(因真凶落网)。2003年,通过狱中报纸,他进入了孙万刚的视线,“我就认准了刘胡乐。”

  2003年7月,通过亲情电话,孙万刚要来了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号码,然后直接打到昆明,接电话的是张倩。当刘、张二人查阅了卷宗、了解了孙家情况后,决定免费替他打这场官司。张倩告诉记者,在法院复印那些厚厚的卷宗,每一页都要1元钱,但,孙万刚的冤情让他们无暇计较经济效益。

  刘胡乐给孙万刚的一封简短回信更是给了孙莫大的安慰:“如果再审,我一定亲自出庭为你辩护。”2月10日,当刘胡乐接到孙的电话告知获释时,3年半之前的那个场景再次浮现:被判死罪、已在监中度过26个月、最终无罪释放的杜培武出狱了,与他紧紧拥抱,恸哭不止。刘胡乐也落泪了。他说,那是他一生中最伤感的时刻。

  孙万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神情:回答每个问题时,总是略低了头,微蹙着眉,苦苦思索、苦苦回忆的样子,但又笑着,那么顺从。是什么样的训练,让一个原本正常的人有这样的表情?握手告别时,我在心中默念:“希望你,把头抬起来,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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