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向国内KTV索赔事件”追踪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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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0:57 青年参考 | |||||||||
麦乐迪36万元买“平安” 本报记者邵洁发自北京 3月24日下午,就49家中外唱片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国内KTV索赔一事,国内最著名的KTV经营商之一、 麦乐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与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盈科律师事务
根据协议要求和赔偿等级的规定,麦乐迪被定性为“大型、超大型”KTV,每家店面每年需按最高等级支付12万 元人民币,由于麦乐迪先后在北京东大桥、魏公村、月坛开了3家店,因此实际需要缴纳36万元。 中国音像协会秘书长王炬对此次麦乐迪与唱片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进行了高度评价,他说:“这充分体现了唱片业和娱 乐业之间的鱼水关系,同时将成为中国音像产业和音乐产业发展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迈出了极大 的一步。” 据悉,麦乐迪只是此次唱片公司索赔的目标之一。自3月1日开始,受中外49家唱片公司委托,北京市天为、盈科 两律师事务所联合国内其它大中城市的50家律师事务所同时向全国1万多家卡拉OK经营者发出律师函,要求卡拉OK经营 者停止擅自使用权利人的音乐电视/MTV、音乐电影/MV等卡拉OK作品的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金若干。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