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杀人恶魔”陈勇锋等11名罪犯伏法(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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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5:19 温州新闻网 | |||||||||
杀人恶魔陈勇锋。 公开宣判前的陈勇锋。 犯罪分子。 温州新闻网消息:今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体育馆召开公开宣判大会。“杀人恶魔”陈勇锋等11名罪犯会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抢劫犯陈勇锋,男,现年21年,系浙江省青田县季宅乡黄大坑村人,小学文化程度。2003年年初,陈勇锋来到温州,准备以收购废旧物品变卖为生。因生意难做,致使经济拮据,于是产生了杀人劫财的恶念。他看到收购废旧物品的人随身都带着现金,而且比较容易
故意杀人犯赵艾容,女,35岁,湖北省阳新县人,是11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中唯一的一名女性。案发前,赵在平阳县打工并与同案犯李相寅同居。2003年3月,李相寅因发现一同打工的被害人张某与赵有两性关系等原因而起意杀死张某,后又与赵艾容共谋采用投毒方法作案。同年4月18日中午,赵艾容伙同李相寅携带毒鼠药和掺有毒鼠药的大米,以谈工作为名来到张某家,赵艾容趁张某离开之机将毒鼠药与毒大米分别投入张某家的菜肴与米缸内。当晚,张某在食用了有毒米饭、菜肴后因毒鼠强中毒而死亡。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赵艾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相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勇锋、赵艾容等11名罪犯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终审裁定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分别核准对陈勇锋等11名罪犯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被押赴刑场的罪犯分别涉及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卖淫等罪名。(董晶亮 郑冠 宗媛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