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发紧急通知:简易装置不得焚烧医疗废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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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3:4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5月13日电(记者刘世昕)针对一些地方采用简易焚烧装置作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做法,环保总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严禁建设各类简易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严禁以应急方式技术建设长期安全使用的设施。 环保总局称,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来,一些地方建设了一些布局分散、处理不合格、二次污染严重的焚烧装置,发放了一批危险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会同当地计划部门严格审查审批规划内外项目的环评报告、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严禁建设各类简易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对已建设的排放不达标的焚烧装置,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关停、淘汰,并收回经营许可证。 环保总局强调,该局此前推荐的《医疗废物焚烧炉生产厂家(应急用)推荐名录》和《医疗废物运转车生产厂家(应急用)推荐目录》仅适用于非典应急情况下的医疗废物处理。 相关专题:“酶可邦”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