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多枚公章同时用 假身份办出真“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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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10:01 华商网-华商报 | |||||||||
记者从不同地方得到的几乎相同的盖章 本报记者 崔永利 摄 办理公证在人们心目中应该是很庄重很严肃的事情,然而近日记者暗访发现,在西安市办理一本公证书程序很简单,甚至利用假身份、假欠条也能很快办出公证书。一些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业务时,根本就不核实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西安市公证处及其下属的业务分部,竟有多枚“西安市公证处”的“公章”和“钢印”。 假借条、假身份办出真公证书
5月31日10时左右,记者和西安市民赵先生来到南稍门长兴饭店501室,该室挂的牌子是“西安市公证处”,赵先生拿着自制的欠条,上面随意写着“今借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4年12月还清”,借款人“王亚杰”是赵先生随意编的。在交过100元公证费后,公证员开始制作欠条“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记者注意到,公证处这名工作人员从柜子里取出印章和钢印,在做好的公证书中盖上“西安市公证处”的印章和钢印。这位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一张名片,上面写着“西安市公证处业务五部,肖莲花主办公证员”。记者问道:“业务五部怎么有西安市公证处的印章呢?”她说:“这你就别管了。” 记者从不同地方得到的几乎相同的盖章 本报记者 崔永利 摄 在赵先生办理公证书的过程中,这位公证员丝毫没有对欠条产生疑问,整个过程所用时间也就十几分钟。 当日上午11时,记者和赵先生又来到位于西华门的西安市公证处暗访。赵先生拿出一份写有“今借王××叁万元钱,2004年12月1日前还清”的欠条,借款人的署名,是他随便编的另一个名字。 赵先生按照办理公证书的相关规定递交了身份证和欠条,称自己就是欠条中的债权人王××,公证员在没有核实赵先生与身份证上的王××是否为同一个人,也没有问债务人为何没来,就立刻办理了欠条“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公证书上加有公证员冯丽中的名字。整个办理过程也就10分钟左右。 下午5时许,记者和赵先生又来到西安市司法局,该楼一楼的示意牌上写着:西安市公证处在二楼。 上楼后赵先生提出要公证欠条“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时,西安市公证处业务三部的部长惠利善说:“必须要债务人同时在场,才可以办理公证,否则怎么能证明欠条上债务人的名字就是债务人亲笔写的呢?”记者问,在西华门的西安市公证处公证时都不要债务人到场,为何在这里就需要债务人到现场呢?惠部长称这是规定。记者问公证书是否还要送西华门的西安市公证处盖章,他回答说:“不用,我这儿就有章子。” 对着灯光鉴别学历证书真伪 6月1日上午9时,记者找了两位办理公证书的市民,其中一人来到南郊西安市公证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称,自己要去外地找工作,想办理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公证员刘延春在给对方做完笔录后,拿出“公章”和“钢印”办理了公证书。办公室另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就有公章。 该公证书上写道:“兹证明前面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的西北大学的印章及钢印和校长孙勇的签名章均属实。” 记者现场没有看到公证员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核实该学历的真实性,只是像鉴别人民币一样,将学历证书拿起来迎着灯光看了看,就作出了“西北大学的印章及钢印和校长孙勇的签名章均属实”的结论。 在同一时间,另一位市民在西安北郊西安市公证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部也办理了公证,公证书上现场加盖了“西安市公证处”的印章和钢印。本报记者 崔永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