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悬挂告示牌“禁止外来工入园”(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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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5:53 信息时报 | |||||||||
公园悬挂告示牌“禁止外来工入园” 东莞市厚街镇东溪村公园悬挂禁止外来工入园公告牌 有关负责人称是为了加强治安管理需要 本报东莞讯 (记者 尹仁祥 周桂平) 昨日,东莞读者李先生投诉称,厚街镇东溪村公园的门口悬挂有一个告示外来工的牌子已有1年之久,上面明目张胆地写着“禁止外来工入园,违者将罚款100元”字样,使许多在此打工的人员难以理解。
该村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该公园内有一所村办小学,为了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加强公园的治安管理才出此规定。并表示将立即拆掉该告示牌,在管理区为外来员工修建完全开放的公益性公园,以满足外来工文体活动的需要。 打工仔:未经允许进园罚款100元 李先生诉称,他已经在该镇溪头村工作多年。发现前年底该村在公园门口悬挂了这样一个牌子,许多的外来员工都不能理解,有的感到愤愤不平。他们认为:“好象与当年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一样,有歧视和侮辱外来工的意思。”并称,他的一些工友经常在休息时间,想进附近的该公园游玩,常遭到管理人员拒之门外。该公园的管理人员当着他们的面说,公园已经划为小学范围,无关人员禁止入内游玩。如果强行进去的,一律按村里制定的规定罚款100元。 记者在该公园门口看到,公园的铁门上绑有一个黑色的油漆木牌,上面用白色广告写着“公告”。其内容为“溪头小学拟申报省一级小学。现将东溪公园划入学校管理区,外来人员(溪头村人除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违者罚款100元,谢谢合作。”的字样。落款为溪头村委会和溪头小学,时间是从2002年12月2日开始执行。 村委会:阻止卖淫女入内强制规定 溪头村委会方主任告诉记者,该公园是在1990年由村里出资修建的,当时的溪头小学已经在公园内建成使用,师生出入都要经过公园的门口。公园建成后,任何人都可以进去游玩。但后来发现,晚上常有一些卖淫女在园内拉客,也有一些热恋的男女青年经常出入,对小学生耳闻目染影响很大。村治安队多次打击过,但收效不大。于是2002年年底就制定了该规定,并挂牌悬示。 方主任说:“挂牌只是限制外来人员的随意进入,没有歧视外来工的意思。受限制进入公园的人主要是,着装不整的社会闲散人员,有违法和作案动机的人。”方主任称,去年该村已投入100多万元,在管理区内修建了一个专门供外来人员活动的公园,里面有各项体育活动设施,今年3月已正式对外开放。同时在村委会建有外来工投诉站,为外来员工提供各种帮助。他表示立即拆掉该公告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