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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狱中挖出一起铁路乘警长与车匪勾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7:42 人民网

  人民网武汉7月27日讯今年上半年铁道部公安局开展了打击客车刑事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并有部局组织成立了“4.23”专案组,武汉铁路警方在这次专项斗争中,从监狱中挖出一起警匪勾结案件。7月28日上午,湖北省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赵光煜,32岁,系贵州省松桃县人,2000年2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2002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0
2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2005年8月10日止。现押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服刑罪犯。

  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1998年10月15日,赵光煜伙同李涛、“满伢子”,从武汉铁路分局蒲火车站窜上南宁至西安的316次旅客列车15号车厢,在列车运行中,赵光煜持刀片割破正在休息的旅客莫某某内裤口袋,窃取现金33600元。赵光煜从武昌火车站下车,在南头站台上找到值乘该车的王国军乘警长,将5000元赃款塞给王后,逃离现场。

  据介绍,王国军系西安铁路公安处乘警大队六中队西安至南宁乘警长,现羁押在洛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当时王国军值乘316次列车岳阳至武昌区间时,在巡视时,见到被告人赵光煜等,并说:“你们少搞点,别搞大了,不要偷的太多,偷多了旅客不愿意,他们会报案,我回去也不好向领导交代”。

  公诉人认为,赵光煜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赵光煜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被告人犯有数罪,应依照法律规定采取数罪并罚。

  法官在全面听取了控方和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后,宣布此案将在近日宣判。(钟心 胡新桥 吕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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