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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议题四:行人不走人行道罚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4:08 北京娱乐信报

  热点议题四:行人不走人行道罚10元

  第七十八条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

  (一)违反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或者不按规定靠路边行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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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三)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提示:以上在行人中常见的行为,这样的处罚力度是否能起到有效制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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