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宗压榨残疾儿童乞讨案生变 丐头撤回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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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1:55 金羊网-新快报 | |||||||||
图:一审庭审时,宫清平曾当庭嚎啕大哭,以致法警要将他带下法庭稳定情绪。庭审因此被迫休庭15分钟。新快报记者 王小明/摄 新快报讯 (记者余亚莲 实习生朱艳秀 通讯员杨晓梅) 记者昨日获悉,因强迫儿童乞讨而“名噪一时”的“丐头”宫清平在二审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已获二审法院接纳。 被告人宫清平因犯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非法拘禁罪,于2004年6月8日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宫清平在判决后表示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而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宫清平提出了撤回上诉的申请。宫清平在撤诉申请中说:“原先提出上诉,想减轻一点罪行,早日出去照顾孩子。看到判决书后,想了很多,自己是触犯了国法,决定不上诉了,早日上劳改场,好好改造,早日新生。”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定性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鉴于上诉人宫清平对判决无意见,遂裁定:准许上诉人宫清平撤回上诉,原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据悉,广州中院已于昨日向宫清平送达了该裁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