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贩卖猕猴案在西安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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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1:06 三秦都市报 | |||||||||
北京协尔公司被罚300万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上午对全国迄今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协尔公司)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协尔公司原总经理贾锐胜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苏洪标等8名同
法院审理认为:协尔公司及10名被告人依法分别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惟苏洪标、王玉见、马怀山、贾文飞、苏贺法仅办有运输证明而又出售的行为,虽属违法,但根据安徽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其收取了相关费用的通常做法来看,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这部分猕猴的行为是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为所致,对其部分出售行为可不按犯罪论处,应从指控总数量中予以减除。 据省森林公安局的办案民警称,此案的破获,切断了一条在全国范围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的“地下黑网”,保护了我国珍贵的猕猴资源,为我国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此案审判长马建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个猕猴案也暴露出相关林业部门在科研实验使用猕猴管理上的种种漏洞,也希望林业部门以后能加强对国家野生动物的保护本报记者 浩文 李鸣钟实习生 何明 刘亚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