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录取通知书不得通过个人或中介转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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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23:22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赵明8月15日北京报道 “严禁任何单位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高等学校要抓紧做好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工作。录取通知书不得通过个人或中介转递,严防欺诈行为”。 教育部在今天发出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各高校善始善终做好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教育部的此项声明,显然是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西招生丑闻的回应。
8月1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在《想要通知书,先拿10万来》的节目中,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西招生丑闻进行了暴光,报道了一位今年参加高考的广西考生,原本已经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是一位自称是北航赴广西招生联络员的人,却要求这位考生家长必须要先交10万元,才能拿到通知书,否则就要退回档案。经查当事人庞宏冰、刘天平和高峰三人均系北航教职员工,北航校长李未已经就此公开致歉。 教育部在紧急通知中说,严禁任何单位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对违规收费的,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高等学校要抓紧做好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工作。录取通知书不得通过个人或中介转递,严防欺诈行为,保护学生和群众利益。高等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的介绍材料,以确保新生及时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凡未寄送资助困难学生政策材料的高校,必须立即补寄。 相关专题:北航广西高考招生丑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