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游手好闲贪图享乐 1550元卖掉两岁女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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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6:12 新文化报 | |||||||||
王彦堂家人见到了小月非常激动 “该不是老二把孩子卖了吧?”几天来的焦虑让王彦堂一家人作出这样一种可怕的猜想。8月18日20时,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黑嘴子村胜利屯的王家“老二”——王彦峰带着刚两周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出去了,一晃四五天过去,不见人影。 吃喝嫖赌样样俱全 打跑老婆不管孩子
谈起小月,王彦堂的妻子宋永玲直抹眼泪:“这孩子命苦啊,妈妈被打跑了,爸爸从来不管,从小到大都是我和她大姑抚养。”她还说,这孩子从来不喊自己婶子,一直叫妈妈,自打孩子不见了,这几天吃饭睡觉都不踏实。 亲人们说,41岁的王彦峰一直不务正业,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动辄打骂家人,对68岁的母亲刘老太也是如此。38岁时,他不知从哪儿找来个“媳妇”,没登记就在一起过起了日子。没房子,他就住在弟弟王彦堂家,吃住全靠弟弟解决。2002年夏天,女儿小月出生,王彦峰不但一点儿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亲人们常常听见王彦峰那屋传来惨叫声。2003年夏,小月刚满周岁,孩子妈妈忍受不了丈夫的折磨,离开了他们。 父亲卖孩还满不在乎 孩子已被送到牡丹江 就在王彦堂一家正焦急等待时,8月22日上午,王彦峰突然打来电话。家人赶紧追问孩子下落,王彦峰满不在乎地说,孩子被他送到了胜利屯一卖鸡蛋的妇女那里“代养”,对方给了他1550元钱!王彦堂赶紧带着家人找到那名妇女,对方却矢口否认有这么回事。 23日,气愤至极的王彦堂走进南关区幸福乡派出所,以哥哥涉嫌拐走侄女为名报了警。当天,王彦堂给王彦峰打电话,假意劝说哥哥赶紧回来,缺钱他可以帮忙还上。24日22时许,酒气熏天的王彦峰打车回到了幸福乡,刚一下车,愤怒的弟弟和姐夫几个人就把他扭送到了派出所。 从他口中,家人终于知道了真相。原来,王彦峰通过附近一卖鸡蛋妇女,把孩子以“代抚养”的名义卖给了一山东男子王某,后者又将小月送到了牡丹江市的姐姐家中。警方随即传唤所有涉案人员,审明案情,勒令王某赶紧把孩子送回长春。 包车领两“小姐”兜风 卖女钱挥霍得所剩无几 王彦峰的姐姐王艳玲说,他们农安县的亲戚亲眼看见,王彦峰花380元包下一辆捷达车,前呼后拥地领着两个“小姐”到处兜风。几天下来,这1550元钱所剩无几。24日他从农安打车回长春,还是王彦堂付的车费,此时王彦峰身上只有几十块钱。 卖孩子还讨价还价 无良父亲被刑拘 记者辗转见到了“代养”小月的王某。他说,自己有个9岁的儿子,本来不想再要什么孩子,可王彦峰通过中间人说,他想找份工作,但“孩子母亲出车祸死了,姐姐和弟弟又不管”,自己实在养活不了,只好出此下策。 王某说,听后他有点心软,就答应下来了。“刚开始,王彦峰看上去挺难过,可在我递钱的时候,我看得出他的眼神十分贪婪,咋瞅都不对劲儿……”讲好的1500元钱,王彦峰又不满意了,非让王某再加100元,最后,两人敲定1550元“成交”。 25日16时,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将王彦峰刑拘。19时44分,记者随同幸福乡派出所警员来到长春火车站,冒雨接到了从牡丹江市被送回来的小月。 为了1550元卖女钱 家属买方再起波澜 20时30分许,王彦堂家人在幸福乡派出所见到了小月,家人非常激动。没想到,就在此时事情再起波澜。为取得小月的“抚养权”,王某付出了1550元的代价,他坚持让王彦堂家里支付这笔钱,理由是既然决定把孩子归还给对方,他不能白白受损失;而王彦堂等人认为,对方买孩子本身就不是正当的行为,岂有再还给他钱的道理,再说钱是孩子父亲挥霍的,跟家属们无关。经过民警再三协调,双方暂时签订了一份协议,王彦堂一次性付给对方1000元钱,作为给对方的补偿,王某今后不再追究有关“抚养权”的事宜。(新文化报 记者 何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