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与女友发生争执朝其开枪 葬送爱情进了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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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7:23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30日消息:广西北海一男子与同居女友发生争执,竟朝同居女友胸部开枪,致女友重伤,不但葬送了爱情,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前日,这名鲁莽男友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7年。 现年36岁的韩某系广西合浦县石康镇人,到北海打工谋生,与北海市一名朱姓女子相好后,在北海市云南路丽珠小区与其租房同居。今年1月29日,韩某与女友朱某在共同租住的房内因
经医生检查,朱某左锁骨动静脉及分支断裂,因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在医院住院治疗至3月12日出院。朱某住院期间,韩某如数支付了住院费用1.95万元。经法医鉴定,朱某的伤已构成重伤。由于朱某的身体内仍残留砂枪子弹,仍须继续到医院进行治疗。 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朱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等共计16.68万元。庭审中,韩某辩称自己拿枪出来擦,女友以为他要开枪,上来抢枪时不小心开枪打伤女友的,且枪伤女友后,及时雇出租车送女友到医院抢救,其行为应为过失伤害行为。 法庭经当庭质证,根据证据认定,韩某持枪顶住女友的胸部时,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仍实施了危害行为,其行为应属故意伤害行为。但韩某犯罪后能自动及时送被害人到医院抢救,并如数支付了住院费用,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7年,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3286.08元给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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