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死保姆雇主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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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1:3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黄继抗报道刚到主人家当保姆仅4天,就因煤气泄露中毒身亡。事后保姆家人将雇主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万元。日前,该诉请得到了宝山法院的支持。 今年1月底,秦某通过保姆介绍所雇佣了年近60岁的鲁某照顾父母。可是仅仅4天,就因为家中煤气软管老化引起煤气泄露导致保姆和秦的父母3人同时中毒死亡。丧事办完后,保姆家人因赔偿之事与秦某对簿公堂。
家人认为,鲁某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中毒身亡,秦某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要求赔偿13.3余元。因考虑到秦家两位老人也中毒身亡,故要求赔偿费用不得低于10万元。秦某辩称,自己是替父母雇佣保姆鲁某的,费用也是父母出的,因此自己与鲁某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某自称雇佣保姆是受父母的委托,但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故雇佣关系成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