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限制前妻婚姻自由 “买断”前妻再婚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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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2:52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乌鲁木齐市棉花街社区的张某用女儿的抚养权、9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和80多平方米的房子“买断”了前妻李女士的再婚权。近日,准备再婚的李女士走进律师事务所,欲向前夫讨公道。
3年前,李女士因丈夫有了外遇结束了她和张某9年的婚姻,张某和她就女儿的抚养权展开了激烈争夺。后来张某草拟一份协议: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和80多平方米的住房归李女士,张某一次性支付李女士9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但李女士不能再跟他人结婚。 新疆有关律师说:“张某限制前妻婚姻自由,买断其后半生幸福是违法行为,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