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小费就病毒变异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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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2:47 青年参考 | |||||||||
财富漫笔王安 几件事串在一块儿,有趣。 先说国家旅游局温文尔雅地认可小费。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龙伟称:只要是旅客自愿,旅游局是同意的,以 前国家旅游局的确有规定禁止小费,但该文件已经废止。
说起来,小费在一些国家有,在另一些国家没有,说它是国际惯例也未尝不可,看它像洪水猛兽也显夸张。但是,在 眼下的中国,实行小费就是自找麻烦,没算清账。如果小费已经在实行,奔波、治理、处罚,那是旅游官员的分内事,责无旁 贷,辛苦应该。而如今小费并未流行,却要自己找事,不是为了弄点乱子以引起大家对自己的重视吧——幼儿园小朋友有时候 喜欢这么来一下子。 为什么在眼下的中国不能实行小费?因为大家被暴发的和想要暴发的金钱烧得浑身发烫,一碗凉水端在手里一会儿就 热了。果然。龙伟处长“只要是旅客自愿”的话音未落,一些旅行社便按照中国国情修正了领导的指示,向旅客预先征收小费 。在中国眼下的土壤里,一转眼小费就病毒变异了。 另一件事是教育部发出通知,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广东高校的配套措施是,对违规学生给予警告直至 开除。 应该认为教育部此举的出发点是好的,也不应该猜测广东高校的迅速附和是为了保障校内住宿资源不被校外夺走,大 人都是为了孩子好。只是,大学生大多已是成人,如果哪个大学生不领情,哪个大学生因为在校外居住被开除,这个大学生把 大人告上法庭,称公民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公民有自由居住权,大人怎么办? 与小费的情形不同,大学生在校外租住行为早已成风,在国外也是合理合法的,而教育部的行政规定又缺乏法律支持 ,为什么匆匆出台一个难以执行的规定?为什么要自毁执政尊严? 接下来还有有趣的事:甘肃省纪委和监察厅重开廉政账户。此事的笑点早已说清楚了——按照《刑法》规定,受贿5 000元就可以立案,但一些机构的佛手轻轻一扇,那些往廉政账户里打钱的受贿官员就可能错不致罪,法律的刚性就像逗你 玩一般。 其实,甘肃的党政机构并不是第一个佛手翩翩的,看看一个民间协会的佛手吧。3年前,足坛打黑哨正猛,龚建平尚 未出事,足协就说了,有事的到我这来自首,自首了还是好同志,还可以上场裁球。龚案一出,足协又发出罚单,命令送过钱 的俱乐部和替俱乐部送钱的人把钱送到足协来(据说有430万元之多),然后以罚代法,好同志接着上场奋勇。 瞧瞧,一个群众团体竟能集类似的行政、立法、司法功能于一身,自定罚单消灾释罪,这只佛手好生了得!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