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法庭否认雇凶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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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22:24 沈阳今报 | |||||||||
-4名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兄弟互指是对方杀了人-原告索要民事赔偿484万 记者张雷/文 陈盛谦/摄 [核心提示]
今年38岁的袁宝璟号称拥有37个亿的资产,下属企业60多家,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昨天,袁宝璟因涉嫌雇凶杀害了汪兴(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坐到了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与袁宝璟同时接受审判的还有他的哥哥袁宝琦、堂兄弟袁宝森、袁宝福3人,他们被指控的罪名都是故意杀人罪。 早在庭审前,袁宝璟的妻子,著名舞蹈演员卓玛便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其丈夫雇凶杀人,并对辽阳警方办案程序、侦破手段提出质疑。果不其然,在昨天长达12个小时的庭审中,4名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否认公诉方的指控,加之原告家属提出的484万元的天价赔偿,使得这件让世人震惊的大案,更加受人瞩目。 庭审从昨天上午9点钟开始。8点刚过,在辽阳中院三楼的刑庭门口,已经有40多人等在哪里。经记者了解,他们大部分为袁氏兄弟在辽阳的亲属。 8点22分,人群中产生了一阵骚动,又有近30人走了上来。这其中一名身着民族服装的女子格外引人注目,她就是袁宝璟的妻子,舞蹈演员卓玛。同卓玛一同上楼的还有袁宝璟73岁的姑姑等家人。 由于人太多,法警要求人们暂时退到楼下去。8点32分,有近20名法警出来维持秩序。8点42分,人们被允许进入法庭。短短的几分钟,刑庭的240个座位都有了主人。晚来的旁听者只好站在过道上或靠在墙边听庭。 (小)曾经叱咤风云的商业奇才 这场庭审之所以如此引人瞩目,主要是因为被告人袁宝璟是个亿万富翁。袁宝璟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有着“收购大王”和“商业奇才”的称号,还曾是中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的获得者。 这样一个从辽阳走出的风云人物,却没有衣锦还乡。 公诉方指控,1996年袁宝璟在四川省广汉市的期货生意受挫,损失达9000余万元,袁宝璟认为生意受挫系刘汉所为(刘汉在成都做期货生意,在当地较有影响),并因此怀恨在心,于是他让汪兴去“解决此事”。 汪兴在辽阳同样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是辽宁省警官学校的首届毕业生,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1992年汪兴脱下警服下海经商,他开过私人侦探社,炒过股票,赴俄罗斯当过国际倒爷,出事前在辽阳百菜园饭店当过一段时间的经理。 袁宝璟出资16万要汪兴对刘汉实施报复。1997年初,汪兴伙同他人潜入广汉地区以及成都地区,实施杀害刘汉的计划,但是由于刘汉坐在车内,子弹射穿玻璃没有击中刘汉,报复计划没有实现。 (小)亲兄弟法庭互指对方杀人 1997年,汪兴在袁宝璟的公司与员工产生矛盾,并向袁宝璟提出种种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后,不满地离开公司。不久后,袁宝璟就接到汪兴的电话,汪以“谋杀刘汉一事”为把柄向袁勒索钱财。 2001年初,被汪兴骚扰得几近崩溃的袁宝璟找到其二哥袁宝琦,两人商量后决定“铲除”汪兴,由袁宝琦亲自办理此事。2001年3月,袁宝璟琦回到辽阳,找到其堂兄袁宝福,尔后袁宝福又找到其弟袁宝森来完成这个“任务”。 2001年11月,袁宝森对汪兴连扎数刀,汪兴因为抢救及时未死。事后袁宝福、袁宝森二人从袁宝璟处得到好处9万元。汪兴被扎之后二三个月,袁宝璟再次接到汪兴的恐吓电话。2003年7月,袁宝琦受袁宝璟指使再次潜回辽阳与袁宝福接头,并一次性出资18万元让袁宝福将汪兴“干掉”。 2003年10月4日23时左右,汪兴开车回家时,被跟踪其多次的袁宝福、袁宝森发现。当汪兴下车走到楼门口处时,袁宝森持双筒猎枪冲了过去,向汪兴连开两枪,将汪兴打死。之后,袁宝森把枪支扔到护城河清真桥下的河水里,两人驾车逃跑。 在法庭上,袁宝璟等4名被告人全部翻供,否认公诉方的指控。“第一不知情。第二,没有指使。第三,没有提供资金。”袁宝璟翻供的理由是“公安机关曾经对他进行过刑讯逼供”。 袁宝琦也否认自己犯了故意杀人罪。他翻供的理由是不并清楚询问笔录的内容。而当检察官针对他当初口供中的细节与他对证时,他又称,有些话他曾经说过。 袁宝森翻供的理由是,杀害汪兴的是自己的哥哥袁宝福,并非自己。自己不想再为哥哥扛了。而袁宝福则说杀人的是自己的亲弟弟袁宝森,自己并没有参与。 (小)三大焦点引起法庭激辩 焦点一: 到底是谁杀了汪兴?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询问,袁宝璟称在2003年底,自己到香港时才从哥哥袁宝琦的口中得知,是袁宝森兄弟俩杀死了汪兴,自己对账户中支出的16万元并不知情。 袁宝森称,袁宝福曾在去年11月份时告诉他,如果自己有“意外”,就让袁宝森到北京找袁宝琦、袁宝璟要钱。因为事都是他们兄弟俩指使的。袁宝琦、袁宝璟如果不给钱,就去公安机关告发。 袁宝福则称,去年袁宝琦找到他,想要回欠他的6万元钱。说要是不还的话,就帮他干掉汪兴。他当时没干,但是让宝琦找宝森去干这件事。 焦点二: 刘汉受伤与谁有关? 袁宝璟称,自己并不认识刘汉。是汪兴得知公司损失了几千万元后,主动表示要去“收拾刘汉”。但自己表示,资本市场上几千万元的得失,只是弹笑间的事,没必要理会。说这些话时,袁宝琦也在场。 但是当检察官在法庭上向袁宝琦询问此事时,袁宝琦称自己当时并不在场。 焦点三: 16万元钱到底是谁给的? 袁宝璟称,自己并不知情。袁宝琦称,那是袁宝璟曾经让自己换外汇的钱,后来借给了袁宝福。而袁宝福称,他将其中的8万给了袁宝森,其余的自己留下了。对此,袁宝森则称自己分文没有得到,那8万元是宝福借给他的。 下午4点钟,法庭进行质证。随后,公关机关又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4位被告人及6名代理律师,对此进行了辩驳。法庭上,被害人汪兴的妻子、母亲及代表儿子出庭的前妻向被告人还提出了484万元的巨额民事赔偿。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半钟,没有当庭宣判。 [核心对话] (小)办案警官:他是在证据下低头的 在昨天的庭审中,辽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周文举、副支队长龚立君、刑警支队专案大队副大队长庄天俭等当初参与此案侦破工作的公安人员悉数到场。庭审间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办案警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今报:在你经手的案件中,这是一件很难办的案子吗? 警官:袁宝璟既是身价亿万的商人,同时又是北京市东城区的人大代表,社会背景比较复杂。案件从立案到侦破,完全处在一种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 今报:你们一开始就把目标确定为袁宝璟吗? 警官:侦破工作是一点点进行的。警方先是确定重点嫌疑人,进行定人、定位。知道确定他(袁宝璟)的堂兄弟曾经到过案发现场,然后才将目标转向了他。 今报:怎么抓到他的? 警官:2003年11月24日下午4点钟,我们辽阳警方的两个人,北京警方的6个人,一起到他所工作的北京东城区建昊集团大厦18楼,对他进行刑拘。当时,袁正在接待两位客户。我们向他出示了拘留证和警官证。就在这时,两个彪悍的男人冲了出来阻止,事后证实他们是袁雇的保镖,曾经受过专业训练。 今报:当时,袁有什么表现,他拒捕了吗? 警官:没有,他当时立即制止了两位保镖的行为。在看了我们的证件后,很配合地跟我们走了。应该说,他对自己的罪行非常了解。 今报:警方进行过刑讯逼供吗? 警官: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对待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警察都不允许进行刑讯逼供,何况是他这样的一个人。他是在证据下低头的。 “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 对话人:卓玛,袁宝璟的妻子 今报:你对这场官司怎么看? 卓玛:我相信法律会还给我丈夫一个清白的。 今报:你很相信你的丈夫? 卓玛:是的,我非常相信他。我相信他不会做这样的事。 今报:在袁宝璟进法庭时,我注意到你一直微笑着看着他。 卓玛:是的。我在用笑容给他以鼓励。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 对话人:汪兴母亲 今报:在检察官宣读起诉状时,您的态度很激动。 汪母:是的,我非常激动。我失去了我惟一的儿子,也是最优秀的儿子。 今报:汪对你孝顺吗? 汪母:是的,儿子对我非常好,总给我买东西。我今年都68岁了。儿子走后,我就得了一场大病。我不知道,以后我还可以依靠谁。 今报:你怎样看这场官司? 汪母:我相信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我相信坏人会受惩罚的,我等着这一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