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街头卖艺自虐表演 钢丝勒脖令路人震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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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5:10 城市快报 | |||||||||
两个光着膀子的男孩儿在天津滨江道步行街上卖艺 围观者对他们用钢丝勒脖子的自虐表演方式感到震惊 昨天下午,两个光着膀子的男孩儿在滨江道步行街上卖艺,引来很多市民驻足,围观者对他们用钢丝勒脖子的自虐表演方式感到震惊。 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南京路与滨江道交口时,两个街头卖艺的男孩儿已经离开了。按照路人的指点,顺着滨江道往前走,在靠近山西路的交口,记者找到了这二人。两个男孩儿中年纪大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布包,年纪小的则将一些杂物摊在地上,正准备摆摊献艺。“
表演结束后,记者看到孩子的手中已经攥满了一元钱、两元钱的钞票,一个老大娘甚至给了全场最高价5元钱。在与两个男孩儿的攀谈中,记者得知他们一个10岁,一个8岁,街头卖艺已经一年多了,北京、石家庄、张家口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当记者询问二人祖籍哪里时,他们十分机敏地调转话锋,反而追问起记者的来历。“我们是哥儿俩,就靠这个挣钱糊口,没有人指使,也没有人控制!”留下这句话后,两个男孩儿收拾起包裹,一溜烟儿地跑了。记者从附近市民处得知,这两个孩子一直独来独往。随后,记者又在滨江道、和平路四处寻找,然而没能再找到他们。 新闻链接 警方:可能存在幕后黑手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在步行街巡逻的民警。民警告诉记者,不独本市,未成年人在街头卖艺的现象其他城市也有发生,这些孩子的背后往往还有幕后黑手,控制这些孩子,诈取钱财。大多数街头卖艺的孩子都是从贫穷的农村被集中“收购”到黑手这里的,黑手会定期把很少的工钱汇给(或一次性付给)孩子的家人。 律师:幕后黑手触犯法律 天津穹天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如果这些街头卖艺的孩子是被黑手控制着,并通过非法手段强迫这些孩子卖艺并收取卖艺费用,那么这些黑手就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另外,作为父母,让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外出卖艺(打工),同样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没有履行让孩子读书的义务。记者 陈陈 实习生 王昊 摄影 王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