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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担心女儿与外界接触会受伤 将其软禁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3:58 新京报
母亲担心女儿与外界接触会受伤将其软禁3年

9月12日中午,苗苗母亲和记者简单交流后,拉门准备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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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蔻年华,相伴的本应是阳光、校园、同学、书本……可是,17岁的女孩苗苗三年前开始与这一切绝缘。面对伸出援手的好心阿姨声声询问:“你想上学吗?”“嗯”,她隔着窗户怯生生地、肯定地回答。

  而亲手砌起苗苗与外界隔绝围墙的是她的母亲,一名四十出头便白发斑斑的母亲,她把女儿关在家中,不让小孩出门上学玩耍。她说:“与外界接触?被人弄晕了、毒倒了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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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外面多危险,我们的情况不能和你们比。”

  有心理专家分析,这名母亲的做法已经超出了母亲对女儿正常的爱。虽然这名母亲可能是因为婚姻离异或其他原因造成心理伤害,但她通过极端的方式将这种伤害转嫁给自己的女儿,必然给孩子心理上造成比较阴暗的影响。

  走进小屋的阿姨“软禁式的生活,匪夷所思”

  胡女士是最近惟一走进这间封闭的小屋的,她在西城区二龙路房管所工作。她说,“软禁式的生活,真是匪夷所思”。

  胡女士回忆,8月下旬当她来到这户人家联系房屋修整工作,发现门窗紧闭,但依稀可听到里面有人声。她上前敲门,屋里静下来,十来分钟后,才有人高喊:“你们干什么?”胡女士连忙告诉她,自己是房管所的,来联系修房子的事。对方立马拒绝:“房子好好的,不用修。”胡女士说,一般居民对此都会表示欢迎,当时她吃了一惊。

  她耐心解释,“不行,你这是危房,要大修。”门终于开了,胡女士进屋了,眼前景象让她再吃一惊:“母女两人平躺在床上,而床上还摆着一台没罩的电扇在转着。地上看不到鞋子,湿极了,特别脏,我都不知道她们怎么洗澡的。”

  胡女士说,苗苗留给她的第一印象是五官清秀、打扮整洁清爽,看上去十分可爱,除了眼睛里流露出的呆滞之外,与常人无异。但她一踏出小屋,左邻右舍就道出一个事实,第三次让她大吃一惊:苗苗今年17岁,三年前起被母亲关在家里。

  “我实在是难以置信。”胡女士说,从此对苗苗油然而生疼爱之心。第二天,她买了水果、奶粉,还有动画书,拎上门。结果门没有敲开,苗苗妈妈生硬地说:“我们不要,你带回去。”胡女士把东西搁在门口。结果一个小时后,东西被送回了单位。胡女士对此很无奈,“我觉得没法帮她们,她根本不接受别人的关心。”

  不敢出门的女孩“不行,妈妈就快回来了”

  “她在家呢,妈妈出去了。”西城区文昌胡同7号院内,一间阴暗的小房子边,苗苗的邻居小赵小声提示,这个院里的人都知道发生在这个特殊家庭的故事。

  9月9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胡女士的带路下,来到这个封闭的小屋前。透过已经沾满灰尘的纱窗,记者看到:退了色的床单破旧不堪,简单的家具,一台电视机,然后就是满地的潮湿痕迹,一股霉味扑鼻而来。

  “苗苗,在吗?能露个脸让我看看你怎样了吗?”一听是曾经送过书给她的胡女士声音,17岁的苗苗从床的那头爬了过来,半张白皙秀美的脸出现在纱窗后———大大的眼睛,修饰过的细眉,高挺的鼻梁。

  “苗苗,你告诉阿姨,想上学吗?”胡女士连问了3遍后,苗苗才用如蚊子般细小的声音“嗯”了三声,一双大眼睛一直警惕地望着面孔陌生的记者。继续听了胡女士一些话后,苗苗返回原来的位置,侧身朝着窗户盘腿坐着,眼睛望着腿前摊开的一本泛黄了的书。屋外阳光灿烂,越发衬得屋内阴暗,还是开着灯才显得光亮一些。

  当记者邀请苗苗出门说会儿话时,她微微抬了抬头,然后又低下去小声说道:“不行,妈妈就快回来了。”不管记者如何劝说,她就是不肯踏出小屋半步,之后更是一言不发。

  隔窗相看的大妈“特别好的姑娘,被她妈害了”

  彭大妈住在苗苗家隔壁,苗苗读小学的时候经常去她家里玩儿,“挺有礼貌,长得也不错,1米6多的个儿,特别好的姑娘,被她妈妈害了。”可是自从苗苗被妈妈关在屋里,彭大妈几乎只能隔着窗户看她了。“她老看书,也看电视,那时候我去收电费时,还看到孩子坐在地上。”

  彭大妈说,7年前苗苗跟着妈妈搬到这儿来,初一没上多久,妈妈就不让女儿上学了。她说,刚开始还经常看到同学跑到苗苗家来找她,隔着窗户跟苗苗说话,但她妈就是不开门,“一个窗外一个窗内,一说就是半小时,聊学习、电视什么的。时间长了,同学也不来了。”

  “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感情问题和生活经历,她想把孩子与世隔绝,她觉得这样是保护孩子,咱们觉得反倒把孩子害了。”彭大妈说,苗苗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爸每次来看她时就和她妈打架,闹得街坊邻里都知道。

  “她隔几天出一次门,每次拎着大包小包回来,馒头、面包什么的。然后就有好几天不出门,直到下次再买吃的。”

  彭大妈还说,苗苗妈妈不但不让一般人进门,就连亲戚弟妹来走动都拒之门外。

  “我之前还隔着窗户跟她们说话,自从被她骂过后就再没说过。”彭大妈说,有一次到她家收水电费,都是按水电表计算的,可怎么解释她就是不相信,坚持自己没用这么多,肯定不是自己用的。还冷言冷语地说:“以后不要再过来找我。”其他邻居都说,苗苗妈妈对待邻居经常会骂骂咧咧。

  对话

  “与外界接触?被人弄晕了、毒倒了怎么办?

  9月12日中午11时左右,记者第二次造访这个封闭的小屋时,苗苗正和妈妈在午休。

  “苗苗在吗?”轻唤几声后,传出陈爱苗警惕的问话:“你是谁?”记者表明来意———进行调查以帮助苗苗重新上学。静默了一会儿,陈爱苗答应出来聊聊。

  5分钟后,小屋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40多岁的女性,齐耳的头发已现斑白。

  新京报:你能否让苗苗重新上学吗?

  陈:上学有什么用,在家一样学习。

  新京报:但她需要接触外面的世界。

  陈:接触?被人弄晕了、毒倒了怎么办?外面多危险,我们的情况不能和你们比。

  新京报: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陈:我就是从小姑娘走到现在的,这些事我都碰到过。

  新京报:可苗苗想上学您为什么不让?

  陈:我没管她,我们像朋友一样。但她小孩不懂,人最基本的保障是什么啊,就是吃喝,我们现在就只能做到这样,上学根本没用。

  新京报:如果是经济上的困难,政府许诺可以帮忙,为什么不接受?

  陈:我们的问题谁也解决不了,这几年能熬就熬过去了,熬不过去就这样。

  一提及过去,陈爱苗就侧过了身,红着眼圈站着不动保持静默。

  随后,她转身走到家门口,扶着门留下最后一句话:“我们的事你们不用再管了。”然后,门又重新关上了。

  部门说法

  近期出台方案先让孩子出来

  二龙路街道办2001年初成立解救班子,但一直不敢采取强制行动

  据悉,针对苗苗被母亲“软禁”的情况,西城区政府二龙路街道办事处在2001年初就专门成立了解救孩子的班子。但鉴于情况特殊,一直没有采取强制行动。该街道办主任黄勇表示,会在近期出台一个周密方案。

  9月12日下午,黄勇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说,陈爱苗8年前离婚,好像因此受到精神刺激,曾到二龙路医院看病,诊断患有精神偏执。她搬到文昌胡同居住,女儿到鲁迅中学上初一,学年未满就被关在家里。

  他说,居委会两任书记多次到陈爱苗家里去,劝她不要把孩子困在家里。但是每次被她拒绝,还称:外人不要管她家的事!

  黄勇称,由于情况特殊,解救班子顾虑重重:把苗苗从家里救出来,救出来以后怎么办?孩子还小属于未成年人,谁来管教她?陈爱苗患有精神偏执,如果做出过激的行为将产生难以想像的后果,谁来承担责任?故此一直没有采取强制行动。

  “如果母亲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不适合,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黄勇认为,联系上苗苗父亲让其接走孩子是解决问题关键,甚至街道办可以给予资金赞助。可是,街道办工作人员7月时曾联系上苗苗父亲,当时他说在外地出差半个月后回京再联系。可半个月过去了,就无影无踪了。

  黄勇表示,“解救”不会就此搁置,将于近期出台一个周密的方案,即使无法联系上苗苗父亲,也要想办法先让孩子出来。

  西城区妇联权益部孟女士也参加了“解救”小组,了解情况。她认为,在没有想到万全之策的情况下,维持现状也许是最好的。“现在想解决问题,但后果是无法预料的,孩子到底谁来照顾?她目前没有生存能力,也很孤僻。交给她爸就是负责吗?不见得。”

  她还认为,孩子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健康,被关家里三年不是她母亲单方面的原因,所以得慎重处理。曾想过将苗苗送到职业技术学校学点生存之道,但因为她的精神状况,所有的考虑都慎之又慎。“以前说话还多,现在基本上不怎么说话了,关了这么久会出事的。”她十分担心,苗苗这样的状况即使被解救了出来,能否在社会上很好地生存也是个问题。

  专家说法

  1心理专家(北京社会生活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李晓童)

  非正常的母爱必然伤害孩子

  陈爱苗这样对待苗苗已经超出了一位母亲对自己女儿的正常的爱。将自己的女儿关在屋里,不让孩子上学读书,接触社会,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思维范围。而且她还拒绝周围人群的帮助,思维走向极端,不是正常母爱的表现形式,她目前对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伤害孩子。

  可能是婚姻离异给陈爱苗的心理造成一定伤害,当然还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她将自己的伤害通过极端的方式转嫁给自己的女儿,肯定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比较阴暗的影响。

  在国外发达国家,每个社区都配备有心理医生,他们可以及时地为社区内出现心理问题的居民实施心理辅导和治疗,但国内现在还很难达到这样的条件。假如社区内有心理医生的话,可能会避免发生陈爱苗“软禁”女儿的情况。

  2法律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冯锐)

  剥夺女儿受教育权利属违法

  陈爱苗不让女儿上学接受义务教育,不论是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义务教育法》,都是不对的,甚至可以说是违法的。

  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只是规定父母有责任让子女接受教育,至于不尽责将受何种处罚则没有规定。尤其是家庭问题,政府部门只能批评教育,没有相应的法律授予处置权利。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需要通过立法来完善制度。

  在法国,一个16岁以下的孩子在家里没有上学超过一段时间后,马上就会有社会机构工作人员提请父母注意,一段时间后如果还没有变化,社会机构就会干涉甚至采取诉讼的途径帮助未成年人争取教育权。这样的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苗苗和陈爱苗均为化名)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廖卫华 王卡拉 郭少峰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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