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邀请函名头不小 交3千元获评“共和国杰出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4:41 东方网-文汇报
邀请函名头不小交3千元获评“共和国杰出奖”

有关活动请柬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文/本报记者万润龙 今天上午,杭州某广告公司总经理曹先生将一份寄自北京的挂号信交给本报记者。这是一份通知曹先生出席“爱我中华——中华百业杰出人物国庆座谈会暨国庆庆典”的报到通知书。至此,本报记者有关这次庆典活动的调查有了结果。

  各类邀请函“名头”挺大

日立为中国全力以赴 爱心竞拍就送礼
联想打印机送电脑 男科妇科疾病不用愁!

  四天前,绍兴市一位担任某公司总经理的读者朋友给记者发来一份传真,是一份邀请他参加“爱我中华——中华百业杰出人物国庆座谈会暨国庆庆典”的邀请函。这位企业领导告诉记者,近一个多月来,他已经收到了10多份类似的邀请函,主办单位来头都很大,内容大多是与领导座谈、经验交流、首都旅游等,而费用则很可观。这位老总说:来头很大的邀请实在吃不消。

  这位读者朋友的来电使记者想起了一件事:去年“国庆”之后,有浙江的企业家向本报记者反映,他花了3000多元钱参加了一次“国庆首都观礼”活动,主办单位事先承诺的“领导接见”、“住国宾馆”、“参加国庆观礼”等都没有兑现,唯一兑现的是“登天安门城楼”,原以为这是一种特殊待遇,谁知天安门城楼早已对外开放,只需买一张票,任何人都可以登天安门城楼。

  记者认为有必要对此活动开展调查。

  活动内容名利双关

  记者开始认真解读这份“爱我中华”邀请函,发现问题多多。

  这次活动的主办者是一家文学类的杂志社和一家文学类的研究会。以下是“邀请函”上的部分内容(引号内为原文):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动祖国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我们决定举办这次活动;

  “鉴于您在本职工作中做出贡献,特邀请您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本次座谈会及庆典活动”;

  “地点:北京;具体会场: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中国科技会堂等”;

  “庆典开幕式及‘中国精神’主题报告会,将邀请中央老领导、有关负责同志、开国元勋的亲属参加,并同全体代表合影留念”;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表彰各界代表为祖国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本次活动特设以下奖项:1.共和国建设者——杰出贡献奖;2.共和国建设者——优秀论文奖;凡参加本次活动的代表均可参加评奖……大会将组织统一评奖,获奖者将获得证书”;

  “代表待遇:全体代表参加在人民大会堂(或钓鱼台国宾馆)举办的国庆招待宴会(国宴级);颁发镌刻有代表姓名的具有纪念和收藏价值的共和国建设者国庆庆典光荣纪念杯;所有与会代表的业绩将有资格入编即将于9月底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大型精装文献典籍《与时俱进走向辉煌》(专家学者卷);每人业绩入编稿件限800字以内;”“参加国庆综艺晚会,同著名艺术家共庆祖国华诞;赠送与领导同志长幅合影照片”;

  “每位正式代表须缴纳会议期间的食宿(三星级宾馆)、课时、场租、资料、宣传、考察、交通(北京市内)等费用3860元”;

  “本次活动群英荟萃,望您珍惜名额,及时参加”。

  记者解读完这份“邀请函”,产生的第一个疑问是:一家杂志社和一家社团性质的研究会,可以评选“共和国建设者杰出贡献奖”吗?

  报名者似不在少数

  16日,记者先后三次拨通了邀请函上留下的电话,第一次是一位姑娘接的电话,后两次是一位男士接的电话。

  记者:我们收到了你们的邀请函,领导让我问一下,现在报名还来得及吗?

  女:来得及。请您把“报名登记表”填一下,给我们传真过来,我们就给你们发会议通知书。我们要收到报名表才发会议通知。

  记者:顺便问一下,已经有多少人报名?

  女:六七百人。

  记者:我再问一下,你们那家杂志(即本次活动的两家主办单位之一)的主编是不是×××(记者在网上查到的主编姓名)?

  女:哦,对不起,我不是太清楚。

  记者随即请一家广告公司填写了报名表,给对方发了传真。并再次拨通北京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士告诉记者:本月25日到北京侨园饭店报到,26、27、28日三天活动。记者问:“还能不能评奖?”男士:“没问题,能评。”

  记者在“北京旅游网”上查到了侨园饭店的信息,该饭店为二星级宾馆。记者又拨通了该饭店销售处的电话,证实了“爱我中华”座谈会代表将入住该饭店。接电话者告诉记者:“他们(活动主办方)已经预订了100个房间。”

  (本报杭州9月20日专电)

  -编余感言

  该查一查这类活动

  时下,名誉和头衔在一些人眼里都可以转化为“有形资产”。3860元能买一顶“共和国建设者杰出贡献奖”的桂冠,既无须审查,又不必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确实足以让很多有“想法”的人动心。这看似天方夜谭的故事,眼下却不止一家单位在做。本报今天发表的这篇记者调查确实令人吃惊。

  这类活动还有一个同样的特征:拉大旗,做虎皮。有来头很大的单位主办,有领导或者名人参与。然而,无论有多大的“名头”都掩盖不了这类“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有关部门是不是该对这类活动查一查了?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