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孤儿”需要关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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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昨天本报刊登《流浪的女孩,你是谁?》一文后,如何对流浪孩子更好地实施人道救助的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据市救助站的宋科长介绍,市救助站平均一周内,就会接收两到三个孩子,其中有两次以上流浪经历的占不小的比例,流浪女孩增多、低龄儿童增多、重复流浪率上升的情况令人忧虑。流浪儿一般是被人贩子拐卖,或家庭原因导致流落在外。宋科长说,救助站一般让
市教育局小学教育处的朱朝国老师说,在无法联络父母亲人的情况下,应该为这些流浪儿找到适合的监护人,让流浪儿回归学校,接受教育。否则,流浪的经历不但影响他以后的人生,而且还会对今后的社会发展造成影响。 一心理医生称,家庭教育的误区及父母关系的不和谐很容易造就问题少年;恶劣的家庭环境侵害着儿童的生存权;还有为数众多的家庭因教育不当侵害着儿童的发展权,导致孩子厌倦家庭,向往街头自由生活,成了所谓的“社会孤儿”。对于流浪儿,一方面家庭、学校要做好预防,另一方面,社会有关机构要尽量为流浪儿童提供进行紧急救助和临时性生存保障、帮助他们寻找家庭、开展心理咨询及教育,在与其家庭取得联系后让他们尽早返家,千万不能任其流浪下去。小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