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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得逞又行敲诈 纵火报复判刑九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抢得手机后又想去敲诈对方,没想到被村民当作小偷殴打一顿。随后,气急败坏的陈某三番五次去报复村民,又是写恐吓信,又是放火。日前,苍南县法院以抢劫罪和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今年5月25日晚上,现年26岁的陈某在龙港镇孙店村附近的路上,对杨某实施威胁,当场劫取TCL手机一部和9元钱。

  次日晚,陈某与杨女士的丈夫联系,谈好以300元赎回该手机,并约好交易地点。随后,陈某躲在宜山镇下黄村一民宅墙边等待。因其举止异常,形迹可疑,路过的村民以为是小偷,进行殴打,陈某身上的一百多元钱、自行车以及抢来的手机均被村民们拿走。

  为此,陈某怀恨在心,预谋实施报复。5月27日凌晨3时许,陈某来到宜山镇下黄村,用打火机点燃一民宅,造成财产损失达9387元。同日晚,陈某将事先写好的一份恐吓信贴在一间民房后门玻璃上,又点燃房子后逃离现场。5月30日凌晨2时许,觉得还不解恨的陈某带上水果刀到下黄村对村民再次实施报复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贤群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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