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爆炸致2死12伤 饭店老板被判四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2:04 沈阳晚报 |
“轰”地一声闷响,一股带着巨大火团的冲击波从火锅店后厨方向向餐厅袭来,伴着一声爆炸,饭店突然燃起熊熊大火。一场大火,造成2人死亡,12人受伤的惨剧。去年12月29日,本报报道的“豆乐美食”爆炸案,经过法院审理,于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饭店员工程绍螯和老板乔铁民因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东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4年。 悲情回顾 饭店逃出一群“火人” 去年12月28日,东陵区泉园二路一家名为“豆乐美食”的四川火锅店内,发生液化气罐爆燃,顾客、后厨、服务人员中12人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伤,2人死亡。 当日上午9时40分许,伴着一声爆炸,饭店突然燃起熊熊大火,一个个“火人”从大火中相继拼命奔出。饭店原有门窗均被炸飞,玻璃碎片遍及马路。爆炸引发的大火20多分钟后,才被扑灭。一名饭店工作人员和一名顾客深三度烧伤,烧伤面积达70%至85%,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事发当时,来该饭店的顾客正在店内用早餐。“豆乐美食”员工程绍螯在搬运液化气钢瓶时,因地面湿滑不慎将钢瓶摔倒,钢瓶角阀直接碰到厨房内台阶上,使没有安全帽保护的钢瓶角阀开裂,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遇厨房炉灶明火发生爆燃。这场重大事故的发生,震惊了整个沈城。 法院判决 肇事饭店忽视安全 “豆乐美食”老板乔铁民和员工程绍螯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东陵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乔铁民在经营“豆乐美食”店期间,疏于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严格管理,致使店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长期处于没有安全帽保护状态,最终造成严重后果,也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此案发生后,在组织骨干力量积极开展审判的同时,法院还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安抚工作,使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和纠纷得到了平息和解决。9月21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本报记者 王野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