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卡设计者告赢红十字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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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4:31 北京晨报 | |||||||||
因认为北京市红十字会发放的“助老卡”抄袭并修改了其享有设计专利的“敬老卡”,北京一位药剂师将对方告上法院。该案在经过3年多审理后,前天终于有了终审结果。市高院认定市红十字会侵权成立,判决其在未删除侵权内容之前不得继续发放“助老卡”,并向药剂师赔礼道歉、赔偿2000元。 设计者:我的“敬老卡”被抄袭
今年48岁的赵笑青是某医院一名药剂师。在接触众多的老年病人后赵笑青了解到,北京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年人并不少。如果他们走失了,家人怎样能及时找到他们是一个大问题?构思几个月后,“敬老助老胸卡”在赵笑青手中设计出笼了。2000年8月9日,赵笑青的胸卡设计获得了国家专利。2001年10月25日,媒体登载了北京红十字会向北京10万老人发放“北京红十字会助老卡”的新闻。赵笑青拿到卡后发现,“助老卡”与她设计的“敬老卡”非常相似,而且红十字会擅自修改了图案,改变了她原有的设计初衷:“助老卡”背面是一个提供赞助的公司的电话,正面印着“999”急救标识,而“999”送人是要收取费用的。此外,红十字会还在“助老卡”申请登记表上载明,由“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把老人送回家后,家庭联系人或监护人需交纳交通费等必要费用。赵笑青于是告上法院,要求红十字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两万元。 红十字会:“助老卡”与专利卡不同 对于赵笑青的指控,北京红十字会辩称:“助老卡”从使用功能和外观设计上与原告的专利胸牌并无共同之处。正面右侧为北京红十字会和太申祥和,表示主办单位是北京红十字会,而“太申祥和”是为此项公益活动提供捐助的太申祥和(国际敬老院)。 一审:侵权但可继续使用 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助老卡”存在侵权,判决被告向赵笑青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但仍可继续使用“助老卡”。法院的判决理由是:“助老卡”是免费发放并用于公益事业,虽然存在侵权,但由于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胸卡设计的部分在“助老卡”中所占的比例有限,如判决被告停止发放“助老卡”则有失公正。 终审:未删之前不得再发“助老卡” 相对于一审,记者发现二审的终审判决除了维持原判以外,还新增添了一项内容。法院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的部分是赵笑青设计的主要部分和实质内容,且红十字会仍在继续发放“助老卡”,因此判令市红十字会在未删除赵笑青胸卡设计的内容之前不得继续发放“助老卡”。 晨报记者 颜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