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偷运木材为“报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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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5:0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康正)周至县林业局金盆木材检查站截获一辆非法偷运木材的大卡车后,车上人员供称“货主”系该检查站森林警察钱某。此事日前经本报报道后,周至县林业局、周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大量调查证实:钱某为感谢农民张某借钱供自己子女上学报名,帮助张某实施了木材偷运。 记者从周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获悉,钱某系周至县公安局渭河森林派出所驻金盆
周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表示,钱的行为构成了无证运输木材的行政案件,经分局党支部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给其行政记大过处分,目前,正报请周至县林业局党委审批。同时,公安分局依照《森林法》有关规定,对钱某作出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森林警察涉嫌偷运木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