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小金库 8人瓜分1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成华法曾晴记者黄庆锋)昨日,成华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对成都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副院长、科长、主任等8人提起公诉。检方查明,8名被告人通过截留购书回扣费、学生报名费、自考费等私设“小金库”,两年多时间共瓜分国有资产120万余元。令办案人员惋惜的是,院长、副院长都是获得过大量获奖证书的优秀人才,其中一副院长曾经还是被批准为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昨日,这起影响极坏侵吞国有资产的大案被起诉到法院后,办案人员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查处该案的全过程:今年5月,成华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查办成都某大学教材处教材科科长胡某涉嫌贪污一案时,从中发现一重大线索: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存在收受教材回扣款的行为。 很快,办案人员查实该学院将书商的购书回扣款纳入了学院的“小金库”,于是立即对该学院院长贾某、副院长薛某进行讯问。二人交代:该学院办公室、自考办、高职科、网络科等相关负责人将书商给的购书回扣款、学生的报名费、补考考试费等,采取收入不上账、瞒报、截留等手段,交给副院长薛某设立“小金库”,并将这些费用用来发奖金、过节费等。 掌握了基本事实,检察机关随即以涉嫌贪污罪对二人立案侦查。随后,此案又牵连出另外5名中层干部。检察机关查明,从2002年1月至今年5月期间,贾等8人将购书回扣费、学生报名费等各项费用共120万余元截留,以劳务费、酬金等方式分发,其中贾和薛各分得现金23万余元,其余人员分得12万余元至5万余元不等。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被追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