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正名”为一村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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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6:35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边文首席记者丛妍报道记者昨日从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了解到,一位被举报有经济问题的村委会主任,在经过检察院的仔细调查后终于得以“昭雪”。近日,老边区检察院为这位村委会主任澄清事实并予以“正名”。据了解,这也是该市老边区检察院首次推行的“正名”制。 据了解,营口市检察系统自今年初以来实行举报失实正名制,对于被错告、诬告和举
今年3月9日,老边区检察院接到营口市检察院转来的举报信,反映老边区柳树镇石灰村村委会主任丁恩洪在任职期间有经济犯罪问题。受案后,该检察院组织人员就举报信中列的15个问题逐一进行详细调查,结果没有发现问题。时值石灰村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维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影响被举报人正常选举,老边区检察院会同柳树镇政府有关领导,到被举报人所在石灰村将调查结果向该村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进行了通报。由于检察机关及时通报调查结果,没有给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人丁恩洪再次当选该村村委会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