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出车祸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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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49 潇湘晨报 |
按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长沙市工伤保险办法》对具体赔偿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按规定,职工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先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人身伤害赔偿。获得人身伤害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部分。无法取得人身伤害赔偿 的,凭确定无法取得赔偿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明,由所在单位申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记者李柯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