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无故倒砸伤家政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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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24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家政服务员王女士经过雇主陈女士家的车库时,被突然倒下的铁门压成椎体骨折,由此引发赔偿诉讼。前天,闵行法院判令陈女士限期赔偿王女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交通费等共计2.3万元。 41岁的王女士自去年年初起在陈女士家做家政服务,每天回家必经陈女士家的车库。怪就怪在今年1月5日晚,王女士经过车库时,车库铁门突然倒下,将她重重地压倒在地,造 成椎体压缩性骨折。王女士住院就医期间,陈女士为她垫付了医疗费、住院押金5662元,可因手术费用等协商未果,后王女士将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近3.36万元。陈女士认为自己并无过错,王女士应该向直接责任人即铁门的安装人主张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法院据此认为,陈女士作为所有人,对自家的车库铁门安全未尽到管理责任,致使王女士受伤,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敏谂忻意(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