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破坏选举 被诉法院后悔不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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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38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记者黎政祥通讯员陈实)作为选民,积极行使宪法赋予自己的选举权本是一件值得大力提倡的事,但是在行使权利是一定要注意,需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否则可能会触犯刑法。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酒后滋事影响选举工作而被公诉的刑事案件。 刘警卫和刘振海都是北京市房山某村村民,2004年6月26日上午,村里举行了村民委员 会换届选举。因为自己和父亲分别是村委会委员和村委会主任的候选人,所以刘警卫对这此选举非常重视。下午两点多,喝得醉熏熏的他又回到了村委会,想看看选举的结果如何。在楼下,正好碰上也来看选举结果的刘振海。刘警卫见选举现场正准备唱票而桌上还有二十来张空白选票,就在选票上填上父亲、自己和另一候选人的名字准备往票箱里投。工作人员认为选举已经结束,刘警卫的行为不合法遂从其手中夺下票来。这时,刘振海从楼下来到二楼见刘警卫手中的票被抢走,也一个劲地嚷嚷要看看。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废票,没用。可中午也喝多了的刘振海怎么都不听。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放在桌上的票箱就要扔。本来刘警卫就对这次选举不满,认为其中可能有问题,一见刘振海有此举动,他的头脑也发热了,从桌上抄起一个暖瓶,摔在地上,用手把会议室桌子推翻了一个。维持秩序的民警见状前来制止,刘振海甚至抄起木椅朝起殴打并致其受伤。两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在众人的制止之下两人的酒也渐渐醒了。7月5日,两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自首。检察机关认为,刘警卫、刘振海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肆意闹事,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向北京房山法院提起公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