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重伤交涉无果 车主当街展示撞坏宝马(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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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8:50 金羊网-新快报 |
严重损毁的宝马745li轿车被拖到天河体育中心北门外“展示”。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摄 车主当街“晒”宝马 据记者从现场拿到的传单及车主的朋友李先生叙述,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8月11日,车主张先生驾驶该车在京珠高速公路行驶时,车辆突然左右摇摆起来,根本无法控制,撞向前面一货车,在此危急关头,汽车的安全气囊没有弹出,张先生当场被撞昏过去。 其后,张先生向宝马(南中国)公司反映了此事,认为车子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换一辆同型号的车。宝马方面表示要做检测,而检测结果出来后却令张先生感到很吃惊:车子本身没有问题。 为此,张先生与宝马公司多次协商,均未得到满意答复,而且“他们到现在对此事都不闻不问了”,张先生一怒之下请人把车拖到了天河体育中心北门,决定将事件公之于众。 据记者现场观察,该车的车身左侧已被撞得塌陷进去,透过车窗向里看,未见有弹出的安全气囊。 车主的朋友李先生称,该车是在2003年从广州某汽车城购买的。事发当天,张先生驾驶该车由京珠高速公路回广州,刚走过韶关时,该车突然失控,最后发生了上述的惨剧。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当时安全气囊有弹出的迹象,但并没有打开。张先生事后回忆说,当时的情形就如同坐船一样。 李先生对记者说:“当时他已经被撞得神智不清,回到广州后才能渐渐回忆起事发时的经过,”后来经医生检查,确定其脑部受到震荡,“他目前还在湖南老家休养,关于此车的一切事宜他都是委托别人来处理的。” 车主方面说法:宝马公司一直闪烁其词 车主的朋友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宝马维修公司确实于8月14日派人来检测车辆,但当时只是把电脑连接到车上做了检测,之后就没有任何消息,直到8月24日才传来传真,上面只是简单地说检测结果显示未见有故障。 此后,他们也曾多次与宝马(南中国)公司方面进行接触,但遗憾的是宝马公司方面一直闪烁其词,拖而不决,最后甚至对张先生方面要求面谈都不予重视,“其店大欺客的‘大家风范’让人叹为观止”。 李先生还说:“我们还没有让第三方权威部门对该车进行检测,这是因为当时让宝马公司检测的时候,是抱着对宝马公司非常信任的态度,所以才让宝马方面单独检测。” 李先生称,张先生当时买来该车后,根据规定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后来张先生又要求其员工去买车险,但因为该员工的工作疏忽,竟然把买保险的事情给耽搁了下来,张先生一直也没有过问此事,直到出事以后,张先生致电保险公司时才发现根本就没有买车险。 李先生告诉记者,车主现在还是希望宝马方面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但是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理,他们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到时候我们也会要求权威部门来检测的”。 宝马公司说法:车主无事故现场资料 记者随后致电宝马驻中国方面的负责人马庆生先生,他表示,根据对该车控制单元做的检测结果显示,未发现有任何撞击记录,安全气囊电脑也没有任何故障记忆。为了进一步做技术分析以确认气囊电脑是否有故障,他们提出要车主提供当时事故现场的资料,包括: 1.详细的碰撞事故发生经过,地点、时间以及事故绘图; 2.碰撞事故涉及的车辆详细描述(车牌、车型、和损坏情况等); 3.事故发生的当时的天气及路况; 4.重要的是是否有交警到场参与处理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 5.保险公司对车辆的鉴定。 最后,马先生表示,在车主相关资料不具备而导致目前未有任何结论之前,谈论如何补偿以及具体补偿金额是不适宜的。 新闻链接:武汉车主怒砸奔驰 2001年12月26日,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有关人员用铁锤把刚买了不到一年的奔驰SLK230跑车当众砸烂。车主自称所购买的奔驰跑车开了不到1年,却修了5次,向奔驰公司提出退车的要求遭到拒绝,遂决定将车砸了。 事件发生后,国内媒体对此进行了持续的多角度报道和评说。有的谴责“砸车”的行为不明智,认为消费者以此来维权是鲁莽幼稚的行为;有的认为是奔驰公司售后服务存在问题,消费者砸车实属无奈之举;有的还认为这是炒作,车主借此扩大自己的影响。2002年3月15日,延续长达三个多月的“砸大奔”事件告一段落。武汉野生动物园与奔驰公司协商和解。 新闻链接:上海车主驴拉宝马 2004年8月29日上午,3头毛驴拉着一辆“宝马”汽车停在北京西北四环路附近。据悉,就职于上海某广告公司的林某2003年11月在杭州购买一辆“宝马”高档进口轿车,该车先后出现11项电脑故障,在京、浙两地经销商和指定维修点均不答应退车又没有将车修好的情况下,车主上演了这起用3头毛驴拉“宝马”的汽车质量问题投诉剧。 律师说法:关键要看权威检测结果 此类事件发生后,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昨日采访了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的黄妙春律师。 黄律师表示,在此类纠纷中,作为个人消费者的维权行为目前还是比较困难的,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个人消费者相对于大公司而言,毕竟处于弱势。 黄律师认为,消费者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其一是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消费者在拿到第三方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后,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再根据检测结果来调解,但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一般没有执行权,真正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其二就是通过诉讼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两种方法也不能说哪一种效果更好,但无论如何都是要取证,一定要有第三方的权威检测结果。(新快报记者 刘正旭 实习生 刘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