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被自杀跳楼者砸死 家属状告物业房管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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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8:27 北京青年报 |
当日事发现场照片,黑圈处为两位死者摄影/本报记者娄启勇 原告称:2004年4月28日中午,李老太在回家经过向军南里3号楼1楼南面的消防通道时,清洁工魏某从楼上跳楼自杀,正好砸在李老太头上,二人都当场死亡。经调查,案发楼的部分楼层通往南阳台的门没有上锁,使魏某能走到南阳台坠楼;此外南消防通道没有塑料顶棚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三被告未对物业存在的危及人身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维修养护和安全管理,对魏某坠楼砸死李老太负有责任。 对李老太家属的请求,三被告都表示不能同意。第一被告物业公司表示,李老太的死是魏某自杀造成的,魏某不是自己的员工,与该公司没有关系,不同意赔偿。第二被告称,事发地不在自己辖区内,自己没有修缮义务。第三被告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既然前两个被告都不承担责任,自己就更不该有什么责任。三被告都认为,自杀是个社会问题,任何单位和家庭都难以预防。 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作者:程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