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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新闻眼:清洁工失足坠落引发人砸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7:14 东南新闻眼

 2003年12月,在四川省南充市,一名清洁工人在做卫生时失足从6层楼坠落,砸在了正好从楼下路过的李玲母子俩身上,年仅8岁的孩子罗鹏被砸成重伤,躺在了病床上,由此引发法律纠纷。东南卫视《东南新闻眼》对此进行了报道,下面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有人用“天上掉馅饼”来形容意外的惊喜和收获,可是要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馅饼而是其他什么东西,那可就不是什么惊喜了。按说天那么大,地那么广,真要有什么东 西从天上掉下来,能打中你的概率也微乎其微,大可不必担心。不过对小罗鹏来说,这个概率是百分百。

  解说: 坐在轮椅上的这个男孩名叫罗鹏,今年8岁,我们从医生诊断结果中了解到,按照目前的医疗技术,罗鹏也许就要象现在这样,在轮椅上度过一生。2003年12月的一天下午,家住四川省南充市的罗鹏母子坐着熟人开的摩托车上街。当开到南充市长生巷的时候,意外突然发生了。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东西,正好砸在这母子俩身上。就是这场飞来横祸,让这个才8岁的小男孩陷入了终身残疾的厄运当中。

  同期声:(母亲李玲):好像看到一条裤子掉下来,过后就啥都不晓得了。

  解说: 李玲从昏迷当中醒过来之后,只记得自己看见从天上掉下来了一条裤子,后来发生的事情她就一无所知了。而同乘一辆车的罗鹏对这场灾难的记忆却是一片空白。

  同期声:(罗鹏):不晓得,晕了。我一样都不晓得了。

  解说: 在同乘这辆摩托车的三个人当中,伤势最轻的是正在开车的熊某,灾难发生的一瞬间,一种巨大的力量把他的车掀倒了。

  同期声:(熊某):啥子感觉都没有,一下子落下来就落在我车上。一下打到后,把我车子一下打翻了。

  解说: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不仅把一辆摩托车砸翻,更是把罗鹏娘俩砸得人事不醒呢?

  同期声:(现场目击者):“咚”的响声就落下来了。

  同期声:(熊某):我起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下人都围起来了。后来他们说还有人,我说还有人啊,人在后面。人把我围到那个人,还围到那后面去了。一个女的,起码有150、160斤重。

  同期声:(现场目击者):摔下去的那个人在那儿,摔下来在那边。这边是三个摩托车上的人。她落下来,摩托车还在跑。

  解说: 原来天上掉下来的是一个人,这个人落地的一刹那,罗鹏娘俩正好从这里路过,不偏不倚人就砸在了他俩的头上。那么掉下来的这个人是谁?又为什么会突然从天而降呢?由于事发太突然了,在场的人当中谁也没有看清此人从何而来。而当时躺在地上的三个人都昏迷不醒。司机熊某和周围的好心人立即把三人送到了医 院。很快,罗鹏母子俩被砸伤的消息传到了家中。

  同期声:(罗鹏的外婆):我说是不是车祸,他说不是车祸,说房子上掉的东西下来。我就以为不那么严重,房子上掉东西下来最多把哪个地方砸伤嘛或者是把腿砸断嘛,所以我就不那么急。

  同期声:(罗兵——罗鹏的父亲):去看的时候就有三个人,一个女的,那个女的当时都还没有醒。

  解说: 直到赶到医院之后,罗家人才弄明白,砸伤罗鹏母子俩的可不是一般的物件。

  同期声:(罗鹏的外婆):我想是楼上掉的什么东西嘛,或者是花盆,或者是什么,哪晓得是防护栏漏出来的人。最后我问那个人,是防护栏掉下来的人。我说天啊,防护栏怎么会掉人下来?是怎么回事?

  解说: 很快罗家人就弄清楚了,那个从天而降的人是从南充市长生巷路边一幢宿舍的6楼坠落的。但是让他们感到奇怪的是,事发后那家人始终没有一个人露面,似乎掉下来的这个人与他家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又为什么会从自家的阳台上坠落呢?

  同期声:(罗兵):没法,我们只有顺藤摸瓜。找房东,找你,这个人从你楼上掉下来,我们就找你。

  解说: 但是房东的回答却出乎罗家人的意料。

  同期声:(罗兵):房东说的,你们找错人了。

  解说: 房东虽然承认人是从他家的阳台上掉下去的,但是却否认此事与他们有任何关系,因为掉下去的那个人不是他们家里的人,而是他们从清洁公司请来的清洁工。

  同期声:(罗兵):她说我和她签的劳动合同关系,我给钱,她给我做事。房东说的我请的人来做事情,就该那边(清洁公司)拿医药费来。

  解说: 这时候罗家人才弄明白,砸伤罗鹏母子俩的这个人原来是一位叫沈小芸的清洁工。那么她怎么会飞身坠下6楼呢?大难不死的沈小芸回忆起了事发经过。

  同期声:(沈小芸):我从这边窗子擦到那边窗子,擦到要完了。我那天好认真,认认真真擦那个窗子,没察觉底下有洞,他铺满了的。铺满了什么呢?层板。擦到擦到突然就漏下去了,我根本不晓得有这种事情会发生。

  解说: 据沈小芸回忆,那天她是踩在防护栏上擦窗户,没想到铺满层板的防护栏下面有一个近1平方米的大洞。她做清扫的时候一不留神正好踩在那上面,于是从洞中飞身坠下了6楼。

  同期声:(现场目击者):其实那个清洁工当时没怎么摔到,她被担了一下,她的力量全部落到别个身上了。

  解说: 沈小芸失足掉下6楼之后,正好落在了搭摩托车途经此处的罗鹏母子俩的身上。有他们垫底,沈小芸幸运地拣回了一条性命,而且三人中她的伤势最轻。与她相比,罗鹏母子俩显然就没那么好运气了。当天医生的诊断结果显示:李玲是胸椎椎体压缩性骨折,脾骨挫裂;而罗鹏伤势更为严重,他的胸椎椎体爆裂性骨折,肝脾部也多处挫裂。

  同期声:(李玲):因为当时我妈说的,你还没好严重,就是孩子。她说孩子恐怕这辈子,恐怕都要成个傻子。

  同期声:(罗鹏的外婆):到核磁共振去查,医生说的,遭了,这个孩子遭惨了。大人没有事,这个孩子遭惨了,孩子伤了脊髓。

  解说: 罗家人没有想到,就这样,一场飞来的横祸让罗鹏母子俩双双伤情严重,进了医院。而更让罗家人感到挠头的,是事发之后他们似乎不知道到底该由谁来为这母子俩受到的伤害承担责任。房东的态度是明确的,人,确实是从他们家的阳台掉下去的,但沈小云只是他们从清洁公司找来搞卫生的,与他家没有关系;事发之后清洁公司也迅速派人赶到了医院,但是他们的做法却让罗家人感到不能接受。

  同期声:(罗兵):当时那种情形就没看到哪个给钱来,又没有哪个来,只是那个清洁工给她公司打了个电话,那个公司的女的,会计还是出纳,只带了1500块钱来。带了1500块她交医药费。

  解说: 在这种情形之下,罗家人只好求助于当地警方。

  同期声:(罗鹏的外婆):开始它(家政公司)不给钱,就给她一个人(清洁工)的钱。我的女婿说赶快去报案,怕有变化。

  解说: 在南充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清洁工沈小芸所属的金园实业中心最终答应先垫支罗鹏母子俩的部分医疗费。

  同期声:(金园实业中心总经理吴建辉):我看到小孩确实很乖,反正先抢救过来再说。后头嘛,该哪个承担责任就承担。就这样子就陷进去了。当时还没有陷那么多钱当时只给了2万多块钱。

  解说: 按照金园实业中心总经理吴建辉的说法,他之所以垫支医疗费用是出于同情而不是要担负什么责任。而对于罗家人来说,这笔钱无疑解决了当时的燃眉之急。

  同期声:(罗兵):我们开始觉得不是很严重,就说别人也是无意中砸下来的,能够医好就算了,哪晓得确实这么严重?

  解说: 当时谁也没有料到这起蹊跷的人砸人事件的后果会有那么严重,可是随着事情的发展,当事各方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了。罗鹏住院治疗一周之后,医院决定给他实施胸椎锥体手术。围绕着这次手术的费用,罗家人和金园实业中心的总经理吴建辉第一次发生了矛盾。

  同期声:(罗兵):他当时就不拿钱了,他说没有钱了。

  同期声:(金园实业中心总经理):你不能好像是哪个给钱就一直缠到哪个要钱。别人不给钱,就代表他们没有责任,整得好像是我的全部责任了,就是我一个人的了。整到后来我还是有点气。也就是说那家(雇主)没去看过一次,也没给过一分钱。他的条件比我的条件好得多。

  同期声:(罗兵):找不到咋办呢?它(实业公司)那边、房东那边都不来给钱,一直也没来看一下。

  解说: 事实上罗鹏大部分的手术费用都是罗家人东挪西借筹来的。他们将全部希望放在了这次手术上。但是奇迹最终没有能够出现。

  同期声:(李玲):做了手术过后,孩子他舅妈天天都要来。我天天都在问,我说脚有感觉没有?大小便晓不晓得?天天问,天天都没有反应。

  同期声:(罗兵):那个主治医生说的,喊我做好思想准备。你做好思想准备,小孩这辈子可能站不起来了。

  主持人:大人们一直不肯放弃小罗鹏,他们不能接受一个只有8岁的孩子今后要终身与轮椅为伴的现实。为了让孩子得到进一步治疗,罗鹏的父亲罗兵仍在四处奔走,可是家人四处筹来的钱对于小罗鹏的治疗只是杯水车薪。一场飞来横祸让年仅8岁的孩子躺在了病床上。那么到底由谁来为这起飞来横祸负责呢?是清洁工沈小芸?是雇主?还是家政服务公司?请您明天继续关注《东南新闻眼》。

  《人 砸 人 官 司》下

  主持人: 2003年12月,在四川省南充市,一名清洁工人在做卫生时失足从6层楼坠落,砸在了正好从楼下路过的李玲母子俩身上。年仅8岁的孩子罗鹏被砸成重伤,躺在了病床上。医生说,孩子有可能终身残疾,必须进行手术治疗。罗家人四处奔波,为小罗鹏筹借来了手术费。在对孩子的未来充满期待的同时,罗家人发现他们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解说: 2003年12月的一天下午,正在四川省南充市长生巷某宿舍做卫生的清洁工沈小芸失足从六楼上掉了下来。

  同期声:(沈小芸):肯定感觉到人没有命了,晓得是六楼,我自己晓得是六楼。我只有把眼睛一闭,我说只有等死了。

  同期声:(沈小芸):醒了的时候,我就在想,我怎么还活着呢?

  解说: 事后沈小芸了解到,自己之所以大难不死,是因为她从六楼落到地面的那一刹那,砸在了坐摩托车经过这里的罗鹏母子俩的身上。

  同期声:(沈小芸):怎么说呢,遇到他们路过那儿。不路过那儿,我就没法,可以想象是不是嘛?是他们母子俩救了我一条命。

  解说: 有罗鹏母子俩垫底,从六楼坠落下来的沈小芸只是盆骨骨折,没多久就出院了。和她相比,罗鹏母子俩的伤情要严重得多。尤其是罗鹏,他不仅肝脾严重挫裂,巨大的冲击还造成他胸椎锥体爆裂性骨折。医生说只有等肝脾损伤治疗恢复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再给他实施一个大手术。

  同期声:(罗兵):我总是想事情不是绝对的,总是相对的。我们还是跑到北京去。

  解说: 然而就在这时罗家人发现他们从此陷入了孤立无援的绝境。所有涉及此事的人似乎人间蒸发了。

  同期声:(罗兵):首先去找金园中心,金园中心呢,他就说他没有责任,他说与他无关,这个人(清洁工)不是他请的。后来他家政服务部一天大门紧锁,就没有人了。关了门了。

  解说: 金园实业中心关门歇业了,总经理吴建辉从此不见了踪影。而当罗家人找到当时清洁工的雇主的时候,那家人却也已经是人去楼空,不知去向。与这件事有关联的人当中,唯一能够找到的就只有当时失足掉下楼的清洁工沈小芸了。

  同期声:(沈小芸): 我当时就是想经常去看望他们,去帮助他们,但是没那个能力,心头总是过意不去,心里不安嘛。

  解说: 尽管于心不忍,可清洁工沈小芸认为自己在这件事中也是受害者之一。面对救命恩人罗鹏母子俩,沈小芸虽说不好推托什么,但是要让她对这件事情负全部责任,她又觉得有点牵强。

  同期声:(沈小芸):我肯定是无辜的嘛。我怎么可能去负什么责任呢?我不明不白,我自己一条命都还不知道哪儿去了,我还负什么责任啊?万一我命都没有了,我负什么责去呢?

  解说: 罗家人找了一大圈之后发现,寻找到的结果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于是罗家人用最后所能筹借到的一笔钱,带着小罗鹏四处求医问药。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最后的希望了。但是几家大医院的诊断结果都是一致的,就目前的医疗技术而言,小罗鹏永远无法站立起来。他将终生与轮椅为伴。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难道只是因为他在一个错误的时间路过了一个错误的地点吗?

  解说: 躺在病床上的小罗鹏不可能知道,家里的大人们为了他费了多少口舌,走了多少冤枉路。他只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象以前一样撒欢了。大人们也无法让一个只有8岁的孩子明白,等待他的会是怎样的生活。他们只想弄明白,是谁让小罗鹏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同期声:(雇主李琳的委托代理人):责任应该在家政部(金园公司),应该完全由家政部来承担。

  同期声:(金园丝绸实业中心委托代理人):从证据来看,请人做清洁这家人他的责任应该是最重的。

  解说: 在对小罗鹏心痛和担忧的同时,罗家人不停地奔波于几方当事人之间,然而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化为了泡影。罗家人发现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了。为了治疗护理小罗鹏,罗家人早已举债累累。如果再打官司,那一大笔的诉讼费对他们来说是无法想象的。但是事到如今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成了罗家人唯一的选择。2004年1月,罗家人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同期声:(原告委托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以及这个损害事实损害发生的经过,这是一起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同期声:(原告委托人):这个案子承担责任的主体有这么几家,一个是金园丝绸实业中心,一个是它的开办单位茧丝绸公司以及雇主被告李琳。

  解说: 2004年1月,罗鹏母子俩将三方责任人一并告到了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终身护理费等共计445万元。

  同期声:(原告委托人):为什么说作为直接砸伤二原告的是一个清洁工,而在诉讼的时候没有将清洁工列为被告,这个有它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3条的规定,作为这个沈小芸,就是砸伤他人的清洁工来说,她当时到被告李琳家做清洁,是履行职务的行为,那么履行职务的行为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直接由她所属的单位来承担。

  解说: 对于罗家的诉讼请求,金园实业中心首先否认了当时沈小芸去雇主家做卫生是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同期声:(金园丝绸实业中心委托代理人):那么事实上从目前来看,金园中心派她(清洁工)去的证据是不充分的。至少我们现在没有认为是派她们去的。

  解说: 雇主向法庭提出的书面证据显示,她和金园实业中心所签定的合同的终止日期是2002年9月,而发生人砸人事件的时间却是2003年12月。

  同期声:(金园丝绸实业中心委托代理人):家政服务部跟你合同关系已经终止了,合同已经完了。发生事情咋还喊我承担责任呢?

  解说: 既然雇主提供不出与金园实业中心续签合同的书面证据,为什么他们又有是清洁公司指派沈小芸到他家做卫生的说法呢?

  同期声:(雇主的委托代理人):原来那个合同只签订了半年。半年过后,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东西,但是都是按照原来那个合同延续不断的,也是按照原来的合同收的费,事实合同。

  同期声:(金园丝绸实业中心委托代理人):金园中心是不是派她去的,那么从证据上看金园中心派她去的证据只有她本人的说法,而这种情况下作为她是直接加害人,她在本案中她是有厉害关系的,她给人家陈述的时候肯定她要减轻她自己责任,她肯定希望我是公司派去的。那么你没有其他证据来佐证,这种说法在法律上应该说证明力是比较弱的。如果这两点都不成立,金园中心在本案中有啥责任呢?所以我认为作为房主来讲,这方面他是有重大过失的。

  解说: 但是在雇主看来,这种因为安全隐患未告知就要承担责任的说法令她无法接受。这种争议不仅发生在法庭上,其实事发之后,金园实业中心和雇主之间一直在责任问题上这样推来推去,他们谁都不承认自己与这件事有任何关联。几名被告就这样把责任当作皮球推来推去,时间也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小罗鹏在一天天长大,虽然坐在轮椅上,可他最渴望的是能和自己的同龄人过一样的生活。

  同期声:(罗鹏):我说我要上学。

  解说: 罗鹏上学了。和其他同学不一样,每天都是外婆送他上学、陪他上课、一起回家。

  同期声:(罗鹏的外婆):下课就陪他耍。我就跟别的那些同学说,我说弟弟妹妹你们下课同这个哥哥耍一下,哥哥有病,哥哥脚不能走,不能和你们耍,你们来陪他耍一下。那些人说的,婆婆要得,我们要和他耍。

  解说: 今年8岁的罗鹏还不能完全明白,一年多以前的那场飞来横祸已经将他的命运完全改变了。

  同期声:(罗鹏):我的病两年就要好了。我最喜欢跑步,和他们比赛跑步。

  解说: 顺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判决:金园实业中心、雇主赔偿罗鹏母子184万元,其中,雇主承担5万元,其余部分由金园实业中心承担;金园中心上属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接到一审判决后,被告立即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会如何判决?就算是胜诉又能拿到多少赔偿金?这一切和小罗鹏的未来一样,对罗家人来说都还是未知数。

  主持人: 目前罗家人的生活就靠着小罗鹏的爸爸罗兵的打工收入和外婆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着。由于无法再筹到钱,平时对小罗鹏的护理仅仅是勉强进行,也就根本谈不上对他的后续治疗了。罗家还在等待着二审的判决结果,但他们都很清楚,再多的钱都无法让小罗鹏站起来了。而轮椅上的小罗鹏,也将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慢慢地去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一切。

  东南卫视《东南新闻眼》10月11、12日21:25分连续播出《人砸人官司》。

  敬请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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