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兼职与他人联办淫秽网站 上传色情电影赢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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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4:22 新华网 | ||||||||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2日电 (老铁 朱立毅)浙江省湖州市一名警察伙同他人通过联办淫秽网站牟利,日前,这名警察连同涉案的另外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五个月,共处罚金1.5万元。 2003年4月,时任湖州市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副主任的蒋某采用主机托管的形式设立了白垩纪影院网站,接纳收费和免费注册会员,会员可以观看网站内的所有影片。同年
同年6月至7月,蒋某又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警察叶某设立了白垩纪影院浙江网站,由叶某直接参与网站的管理,负责管理账户,向注册会员收费,蒋某从每个会员中提成20元。同年10月22日,蒋某根据叶某的建议,从互联网上下载了69份淫秽影片,陆续上传至白垩纪影院。到案发时,叶某和蒋某各接纳注册会员64名和20名,各得赃款5000余元和1000余元。 2003年10月,蒋某在中国白垩纪网站上为李某设立金曲艺校网页,使白垩纪影院、白垩纪影院浙江站和金曲影院三个网站共用同一个电影数据库。李某在不知金曲影院有淫秽影片的情况下,免费接纳注册会员10名。同年12月,李某看到金曲影院有淫秽影片后,并未撤销注册的会员,仍继续接纳免费注册会员3名。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认为,蒋某和叶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复制、传播电子信息,其行为均已构成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李某虽不以牟利为目的,但其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 相关专题:打击淫秽色情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