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跌入路边地下通道致伤状告市政单位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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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2:3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通讯员曹英)北京公安大学一名研究生不慎跌入一地下通道内,造成内脏出血。 他以通道防护墙太“矮”为由将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桥梁通道管理所及市政工程管理委员会三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获得46500元的赔偿。昨日,东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单是北京公安大学在读研究生,他在起诉书中称,今年7月28日,他乘坐52路公交车至东单站下车时,突然感到头晕目眩,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头栽进路边深达5米的地下通道内。后经医生检查内脏出血,面部也遭受损伤,6天的住院费用花去了7000元。医生说,小单面部的创伤还需整形修复,费用预计在5000元左右。 小单认为导致自己受伤的主要原因在于地下通道的防护墙高度太低,一旦需要倚靠时,根本无法起到防护作用。因此,他向防护墙的所有者、管理者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桥梁通道管理所及市政工程管理委员会三单位提出了索赔46500元的要求。 昨日下午,市政工程管理委员会一位姓胡的负责人表示,对于此事还不清楚。他表示,桥梁通道管理所属于市政委员会的下属单位,而市政工程管理委员会只属于管理者,只负责管理,具体的设计和建设是由其他部门承担的,他认为事故的发生不应该他们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未能采访到市路政局。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该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