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第一现场:剑斩蛇头(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1:48 央视《法制在线》
第一现场:剑斩蛇头(组图)

图为“蛇头”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第一现场:剑斩蛇头(组图)

蛇头为企图偷渡人员办理的伪造证件


  演播室:

  2004年8月底,朴德浩、李哲哉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在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一起涉案人员众多、有组织有预谋的跨国犯罪案, 这也是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偷渡案件 ,此案涉案人员多达65人,其中仅被抓获的“蛇头”就达15人 。

  字幕: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解说:

  2003年12月6号中午12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联检大厅正在验放哈尔滨至东亚某国国际航班的出境旅客。这时,细心的边防检查员发现有四名持商务考察签证的旅客神色慌张,形迹可疑。

  同期: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在对这四人进行边防检查时,这四个人对自己前往国的目的,以及他们所在公司的基本情况,还有公司领导人的基本情况说不清楚,这引起了检查员的怀疑,在请示了值班领导的批准之后,将他们带离机场进一步的审查。

  解说:

  经过审查,边检人员发现这四人分别来自三家不同的广州公司,并很快跟他们自称所属的公司取得了联系。

  同期: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公司方面很快回复我们公司根本不存在这些人,不存在这样的人,我们就断定他们的身份是伪造的。

  解说:

   在事实面前,四人陆续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是黑龙江、吉林等地的农民,他们出国的真正目的是前往境外打工。

  他们交代说,他们的签证都是由哈尔滨一位姓林的女子给办的,他们交给了林某办签证所需的护照、照片,在四人成功出境后每人要付给林某7万元人民币。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判断,这四人有重大偷渡嫌疑。

  案发后第二天,为四人办签证的林某及其丈夫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她所开办的公司里落网。林某,真名林郑玉,哈尔滨市人,对外的身份是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负责人。侦查员随后又在林郑玉的公司里搜出了她组织另外50多人企图偷越国境的证据。

  同期:

  这些证据的出现,使我们在场的侦查员马上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而极有可能是一起特别重大的我们总队破获的最大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

  (隐黑)

  解说:

  林郑玉交代,她和她的丈夫许昌活是受她的叔叔李哲哉的指使,以自己开办的公司做掩护,专门组织偷渡。

   李哲哉,哈尔滨市某中学生物教师,他的妻子在多年前偷渡到国外打工,至今杳无音信。

  同期: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我们专案组马上的对案情进行了分析,林郑玉和许昌活所交代的李哲哉是本案的一个关键人物,这个案件能不能深入下去,能不能成功告破,关键在于李哲哉能不能及时地追捕到案,专案组的工作重点就转移到对李哲哉的追捕。

  解说:

  侦查员发现,林郑玉夫妇被警方抓获后不久,林郑玉的叔叔李哲哉就再也没有在学校出现过,整个人突然间就销声匿迹了。

  案发后第四天,杨国富副参谋长突然接到一个自称“强哥”的人打来的电话,提出要跟杨国富见面,为李哲哉说情。杨国富敏锐地意识到,这很可能是抓获李哲哉的一个天赐良机。

  同期: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我当时告诉他就说见面可以,但是必须要带李哲哉一同前往见面,我们在见面的时候可以把事情谈清楚。

  解说:

  双方随后约定在道里区的一家酒店见面。晚上7点,侦察员按照事先的部署,进入预定位置进行秘密蹲守,静待李哲哉的出现。

  (蹲守现场)

  然而,约定的时间过去了两个小时, 李哲哉一直都没有出现。

  同期:(现场指挥)

  估计今晚不会来了,我们撤吧。

  解说: 

  当晚的行动没有成功,对方并没有到约定的地点与杨国富见面。

  (隐黑)

  解说:

  2003年12月13号晚,案发后第七天,边防总队得到情报,李哲哉可能在南岗区的一家酒店。侦查员迅速出动。

  (现场)

  同期:

   你进去看看他是不是在里面,然后跟我们联系。

  (现场)字幕:侦查员进入酒店进行侦查。

  同期:李哲哉在里面呢,好,好,好。

  你们作好准备,李哲哉一旦出现,立即行动。

  出来了,出来了,就是他,快。

  (抓捕现场)

  解说:

  经过审讯,李哲哉承认自己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但是他一口咬定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受一位叫金某的外国人指使。李哲哉交代,他只是替金某组织偷渡人员,从中收取提成。这些人出国的签证都由金某来办理。

  李哲哉还交代了他与金某的联系方式以及金某两次来哈尔滨为企图偷越国境人员办理签证时住宿的地点及房间号码。

  同期: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我们根据李哲哉交代的这些情况开展了调查,比方说他提供的这个旅店,我们到了旅店一查,也确确实实有那个房间号,也确确实实是在那个时期里由李哲哉开的房间登记的,然后我们调取他们联络的这个方式后,也正式他们之间有通话的记录,有联络的记录。

  解说:

  侦查员随即加大了对金某的查找力度,但是却没有取得丝毫进展,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同期: 同期: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查找这个人一点踪迹都没有,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一点儿痕迹都没有。这个不符合客观规律,所以我们又坐下来反思,就是说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李哲哉说的是不是实话。

  解说:

  带着这些疑问,侦查员又对金某入住的宾馆进行了走访,结果发现,这个房间虽然是用李哲哉的名字来登记的,但是却从来没有入住过外国人。

  同期: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我们马上意识到李哲哉在说谎,那么他为什么要说谎呢,我们分析认为李哲哉他的背后还有更大的人没有出现,李哲哉编造出这个外国人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同伙,为了保护这条更大的鱼。

  解说:

  专案组立即改变了侦查方向,决定采取迂回的策略,希望能从李哲哉的侄女林郑玉等人身上取得突破。在进一步的审讯中,林郑玉又陆续交代了一些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下线人员。警方随即对这些人展开了抓捕。

  2004年1月,犯罪嫌疑人金永浩等多名蛇头相继在黑龙江、吉林、北京等地落网。

  金永浩,哈尔滨市人,在李哲哉任教的中学里承包学生食堂,平时跟李哲哉交往甚密。

  金永浩等人的落网使案件的侦破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他交代,在李哲哉的上面还有一名蛇头,名叫朴德浩,此人在哈尔滨、青岛等地都注册有公司,但是因经营不善都不太景气。

  面对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李哲哉再也无法继续狡辩,不得不交代了全部的真相。李哲哉交代,他和朴德浩是好朋友, 后来,朴德浩又找到李哲哉,要求合作组织企图偷越国境人员,随后,两人一起到广州,利用在广州伪造的个人在职证明骗取了商务考察签证。在2003年12月6号,组织第一批四人企图从哈尔滨偷渡出境时就被边防检查员一举查获。

  字幕+音乐

  2004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朴德浩在山东青岛落网,至此,这个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团伙成员全部落网。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共抓获涉案蛇头15名。

  审判结果。

  法治聚焦: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历时140多天,辗转黑龙江、吉林、北京、山东等省市,最终成功破获了这起特大的组织他人偷渡国境案,一共抓获涉案的蛇头15名。这起偷渡案有一些什么样的新特点,这些组织他人偷渡的人又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惩罚呢,今天我们请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周欣副教授,来跟我们一起探讨这些问题,欢迎您,周老师。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短片。

  小片:

  犯罪嫌疑人朴德浩交代,他听说组织他人偷渡来钱快,就在2003年9月,跟李哲哉商定了组织人员偷渡到东亚某国打工的事宜,李哲哉随后又发动自己的侄女林郑玉为其组织偷渡的人员,并很快编织了一张包括15名蛇头的偷渡网络。为了成功实现偷渡,朴、李二人特意飞到广州,在广州的黑市上为企图偷渡人员办理了伪造的身份证件,然后从某国驻广州领事馆骗取了签证。

  同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副参谋长 杨国富

  我们在当初对这起案件进行分析、严判时,没有考虑到这个团伙组织得这么严密,分工这么明确,像有专门跑领事馆去办理签证的,有专门指挥招募、组织偷渡人员的,有专门负责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短期培训的。他们在偷渡到第三国之后,境外的公司在机场接应他们以达到他们顺利出关的目的。  

  主持人:

  周老师,我们看到,在机场被截获的这四个人所持的护照和签证都是真实有效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如何认定他们的偷渡嫌疑的。

  嘉宾:虽然他们的签证是真实有效的,但是由于他们的护照和签证都是用欺骗的手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可以认为他是偷渡。

  主持人:过去一谈到偷渡,之所以要加个偷字,肯定有假的成分在里面,但是这两个都是真实的,这是不是也是目前偷渡活动出现的新的特点?

  嘉宾:对,咱们国家82年开始偷渡活动比较广泛,当时偷渡活动主要是持假护照、假身份,甚至是无证偷渡,现在这个行为的特点发生了变化,往往组织者先用一些欺骗的手段,获得的是护照签证都是真实的,或者是直接和国外有劳务输出关系,所谓的劳务输出合同也是真实有效的,但是实际上在真正到中转国以后,这些人就把证件全部毁掉。

  主持人:偷渡到底会给国家或者个人带来什么危害呢?

  嘉宾:如果从国家的角度来讲,首先破坏的是国家边境秩序。对本国的危害主要是从这个角度讲,但是偷渡国,目的地国来说,危害就更大了,因为偷渡的人越多,到那个国家以后就有越多的不合法身份的或者身份不明的人到了其他国家,而这些国家就要承受一种对他们的遣送行为。还有就是要承担很大的经济负担,同时对这个国家的社会稳定也造成很大的影响。

  主持人:我们对待打击这种偷渡团伙方面有些什么样的办法?

  嘉宾: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在各国遇到偷渡问题,有这样的困难,就是在费用上,因为偷渡的人越多,这个国家负担的费用也就越多,所以一般来说,各国在这方面,首先从边境这个角度都是采取一些很严厉的措施,尽量地防止预防偷渡的人入境。另外还有我们说的在偷渡过程当中,因为要有假身份、假证件,所以很多国家,包括德国2003年开始,在证件上统一证件,而且特别是在签证上,特别是在旅游证上要做一些新的编码,或者是在护照上用一些证件照,通过很多手段来预防。同时从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上,包括经济的法律法规上,也是鼓励正常的劳务合同输出,因为它毕竟会给我们国家带来一些经济效益的。

  主持人:偷渡活动中始作俑者应该是蛇头,对于蛇头在法律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嘉宾:咱们国家法律规定,对于组织者,咱们所说的蛇头,如果有以下情形的话,可以直接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比如多次屡教不改的情况,还有集团犯,尤其跨国的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还有在这个过程中使用的暴力,或者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的,还有数额巨大的,他获得的经济数额巨大的等等法律上都有明文的规定。

  结束语:

  好,感谢周教授来到演播室接受我们的采访。偷渡活动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偷渡者本人来说危害都是巨大的,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往来的加强,人们完全可以通过正规的劳务输出渠道实现到国外打工的目的,而不必铤而走险采取偷渡的方式,这样,打工者在国外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及时有力的保障。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阿里汉下课几成定局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