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帮老人讨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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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0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养子无视遗产公证,竟将养父后妻赶出房屋。老人只得向长沙市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记者昨日了解到,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此事终于圆满解决——房屋仍归老人所有。 孤寡老人张秀娥经人介绍到天心区的单身老人王和家当保姆,经过多年的相处,2000年张秀娥和王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王和虽有一养子但关系不好少有来往。2002年11月,
王和去世后,其养子王飞声称:张秀娥和其养父居住的房屋属于其养父母所有,他们过世后,所遗房产应由他继承,张秀娥没资格居住该房屋,并要求张秀娥限期搬出。张秀娥束手无策,只得向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张秀娥的申请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张秀娥告诉工作人员,称自己隐约记得王和曾去过长沙市公证处,可能立下遗嘱。随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即往公证处调查取证。经查实,王和确在公证处立有遗嘱,并指定房屋由张秀娥继承。 张秀娥拿到公证书后根据法援中心提出的解决该房屋纠纷的法律方案与王飞理论。王飞在理屈之下,趁张秀娥不在家时撬门换锁强占房屋,将张赶出。 张秀娥只得再次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代理张秀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为张秀娥申请办理了诉讼费缓交的手续,解决了张无力预交诉讼费的困难。在诉讼过程中,法援人员积极与王飞进行调解,终于在法庭上达成和解协议:张秀娥给付王飞继承其养母遗产份额的房屋折价款,该房屋归张秀娥所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李广军 李小健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