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建行原行长夫妇疯狂敛财双双获罪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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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4:3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1月3日电(任硌、刘忠俊)记者从彭山县人民法院获悉,建行彭山县支行原行长吴兆雄与妻子陈凤仙疯狂敛财近200万元,11月1日,彭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兆雄被判有期徒刑18年,陈凤仙被判刑6年。 2001年3月,彭山某公司从彭山建行获得8笔共计97万元贷款后,陈凤仙多次在公司负责人面前说:“打牌手气不好,炒股又亏了。”公司负责人随即送给了陈凤仙3万元现金。200
法院还审理查明,吴、陈夫妇被扣押的财产中,扣除二人合法收入后,尚有14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二人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法院以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兆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凤仙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