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银行卡失窃 10万一夜被取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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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32 新文化报 | ||||||||
在沈阳持卡取钱的一名嫌犯 在长春持卡取钱的一名嫌疑犯 在沈阳持卡取钱的另一名嫌疑犯 警方寻知情者 失主悬赏万元 3名绺窃者在长春市一家银行和沈阳市三家银行内提款的录像已被掌握 10月21日晚,长春市民张先生一家四口到建设街附近一饭店就餐,没想到吃完饭后,存有10万余元的5张银行卡、手机还有30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令张先生更想不到的是,当他
遭偷:价值11万元的钱物被盗 今年10月21日19时许,张先生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到建设街附近一家火锅店就餐,一家人找到位置坐下后,张先生顺手脱下西服上衣,将其搭在坐椅上。 “服务员,我们结账……”20时30分许,当一家人准备结账回家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张先生一摸放在西服上衣内兜的钱包,“啊?钱包和手机怎么不见了。”张先生随即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他的钱包内有3000多元现金,5张银行卡,卡内存有10万余元,连同一起丢失的摩托罗拉手机也价值5000多元。 报警:邻桌一男一女具有嫌疑 张先生马上打电话报警,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一中队的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据张先生回忆,当他们一家四口人到达饭店吃饭不久,邻桌来了一男一女两位顾客,男的大约45岁,女的大约30岁,该男子和他背对背坐着,20时左右,一男一女结账走了,一瓶啤酒只喝了一半儿,后来听饭店的服务员说,两人花了30多元钱消费。警方到达现场后分析,坐在张先生邻桌的一男一女具有重大嫌疑。 吃惊:密码被破译 卡内现金被盗 警方处理完现场之后已经接近23时,到银行挂失已来不及,忐忑不安的张先生只能返回家,等待第二天到银行将银行卡挂失。 次日一大清早,张先生来到了银行,当他办理挂失时,银行工作人员的话让他大惊失色,“你银行卡内的钱已经全部被人提出,大部分钱款是在沈阳市被人提走的。”绺窃者将张先生丢失的银行卡密码破译了! 调查:小偷取款录像被拍 得知张先生银行卡内的钱款被人取出后,警方立即分兵两路,到沈阳和长春两市所提款的银行进行调查,从而获取了小偷取款时的录像信息,从录像上可以看出,提款的小偷共有3人,共计提了4次钱款,将银行卡内的所有钱款全部提走。记者在警方提供的录像信息上看到了这样的情节: 提款一:时间:21日20时30分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上一交通银行 就在张先生发现自己被盗的同时,在人民大街上一交通银行的外面来了一辆出租车,车上走下一名年龄约45岁的男子,他神色匆匆地走进银行,环顾一下四周后,走到一自动提款机近前,小心翼翼地将一张银行卡插入提款机内,试着输入了银行卡密码,不一会儿,2000元现金到手了。7分钟过去后,他用两张卡分4次取出现金8000元,慌张地揣入兜内,转身离开银行打车离去。 提款二:时间:22日8时23分 地点:沈阳市一建设银行沈中支行 银行刚刚开门,那个熟悉的男子身影又出现在沈阳市建设银行沈中支行内,神色依旧慌张,成为该银行第一名顾客。 “把银联卡内的所有钱都取出来。”男子对银行工作人员说。“带没带身份证?”工作人员问。男子看了一下工作人员说:“没带,但我有密码。”于是,他输入了银行卡的密码,除去异地取款的服务费以外,他取出钱款49800元。记者在录像中注意到,该男子签字时不知该签谁的名字,犹豫了好长时间,双手抖动着签了一个假名后离开了银行。 提款三:时间:22日8时30分 地点:沈阳市交通银行南湖支行 几乎在同一时间,沈阳市交通银行南湖支行内来了一名35岁左右的男子,他身着休闲服,看上去紧张异常,到达取钱窗口后,将一银行卡递给工作人员,胆怯地输入了密码,“取出所有的钱。”“除去服务费,你只能取9250元。”“行,就这些吧!”随即,钱被取出,该男子钱都没看一眼,揣在兜里走出银行。 提款四:时间:22日8时25分 地点:沈阳市一光大银行 22日清早,沈阳市一光大银行内走进了第一名顾客,一身着肉粉色上衣,戴着眼镜的文静妇女走近取款窗口,“我取钱,取出所有的钱……”“你去自动柜员机上看看有多少钱,然后再来取。”工作人员答道。 该妇女不一会儿再次来到窗口处,输入密码,熟练地签完假名,取走28850元现金。 4次取款,近10万元现金被3人取走,张某看到此录像后心疼不已,“我的血汗钱就这样轻易地被人取走了,太可惜也太可恨了!” 争议:受害者遭偷 饭店有无责任 “服务员没有将我的西服上衣用衣套套上,否则,我的东西就不容易被盗,损失也不会这么大。”被盗案件发生后,张先生认为他们光顾的饭店有责任。而饭店方认为,衣套不是防止衣兜内物品被盗的,而是防止弄脏衣服的,顾客东西丢失应该是自己负责。 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钟萍,据她介绍,消费者到商家消费,商家有责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从这件事上看,消费者有责任,而商家对此也难辞其咎。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出事的饭店,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已过去近一个月,商家已把此事处理妥当,但记者却在受害者方面获得了相反的说法:此事还有待于协商。 受害者:愿拿万元奖金悬赏 “谁要是提供给警方有价值的线索,我愿意拿上万元奖金予以奖励……”受害者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警大队责任一中队了解到,从3名偷盗者的口音可以听出他们都是长春本地人,3人是连夜从长春赶到沈阳的,目前警方正在全力破案,寻找知情者,如有认识绺窃者的读者,请与李警官或张警官联系,联系电话分别是:13354304556、13354304258。本报记者 陆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