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被罚站失踪身亡 家长告学校管理失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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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南宁11月19日专电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一名14岁的初中男生从学校请假回家离奇失踪,7个多月后,他的尸骨被人发现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山洞内,由此引发的家长与学校的官司。 2003年9月26日晚,贵港市郁江学校值日老师到学生宿舍,发现初中二年级学生黄小伟等6位同学离校。次日早操,学校领导强调安全纪律,要求昨晚擅自离校的同学到办公室说
9月29日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黄小伟说牙痛、头痛要请假回家吃药,校长签字批了假条。然而,黄小伟离开学校后再也没有回来。直到2004年5月5日中午,3个男孩在郁江学校旁的一个山洞玩耍,意外地发现洞内竟有一堆尸骨,头部浸在水里,身上的红色T恤衫尚未腐烂。经法医检验,确认尸体就是失踪7个多月的黄小伟。死亡原因为从山洞顶部坠落,头部先着地死亡,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 为儿子之死,黄小伟之父黄伟成多次找到学校要求赔偿,都被学校以没有任何责任为由拒绝。黄伟成夫妇只好以学校体罚学生,负有教育不当、管理失职为由,将学校告到了法院,并索赔17万多元。 2004年7月2日上午,案件在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内坐满了前来旁听的学校师生以及黄小伟的亲属。 学校校长在法庭上称,当天有6名学生被当众处罚站4分钟,“算不上体罚学生”。黄小伟出事的洞口不属于学校租赁的范围,他不是死在学校管理的范围内。 法院审理认为,黄小伟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学校的老师批评教育及罚站后便借故请假离开学校,因进入岩洞内不慎失足跌落洞底致死。作为初中学生,进入岩洞存在危险应当知晓,但他冒险进入以致失足死亡,因此应负主要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学校对违反学校纪律的黄小伟进行批评教育,这是其职责范围,但是,对黄小伟罚站就有所不当,以致黄小伟精神受到一定的打击借故请假离校,最终因进入岩洞不慎跌落死亡,对此,学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学校赔偿黄伟成夫妇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5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记者杨越) (来源:合肥报业网) | ||||||||